佛法的人間性及現實性踐

楊郁文
中華佛學學報第十期
86年7月出版
中華佛學研究所發行
頁147~172


頁147 佛法的人間性與現實性 楊郁文 中華佛學研究所副研究員 提要 一、 為了完成人格,需要作「證」自覺、覺他、覺行 圓滿── 成佛;為了成佛,需要學習佛所實「行」的道法─ ─學佛;為了學佛,需要了「解」佛所開示的法門──佛學; 為了佛學,需要「信」受佛所說法──佛法;為了佛法之信、 解、行、證,需要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內正思惟、法次法向 、見法涅槃。阿含的「佛法」提供了建設「人間淨土」的藍圖 ,經營和樂「當代社會」的根本方法;要「了解佛法」,「隨 念佛法功德」「信受佛法」,「依法奉行」乃至「圓滿沸法」 。 二、 要了解、把握「佛法」︰1.首先需要體會佛陀說法 之原則︰(1) 凡有所說法必有使聞法者得其義利,(2) 儘可能 使聞法者可愛、可意其語,(3) 從不說違反真理、實相之語。 2.佛陀以法說、義說、法次法說,使弟子得法饒益、義饒益、 梵行饒益。3.說法之終極目標在於為調伏弟子令其自得究竟安 穩、涅槃。 三、 佛陀開示「六念法門」,使弟子培植佛法的善根、 信根;以「依法不依人」之觀點,「念法」的重要性當為每一 位佛徒所關切·應當隨念佛法之功德︰由世尊所善說之法是「 現見的、即時的、來見的、導引的、諸識者各自當知」。 四、 佛法以人類為本,比之於諸天,人類有其特勝。有 情雖處「五濁」,依緣生、滅,皆可淨化·認識人間、了解淨 土,建設人間淨土,是為諸佛之常法;「佛法」能圓滿之。 五、 現代機械化的工業、服務性為主的後工業,乃至國 際性的資訊工業社會,物質生活條件在改變,社會組織形態在 變化,然而做人的道理及原則不變,靈性的需求及人格的圓滿 並無差別。「佛法」相應與「現代社會」,能教化現代人,醫 治「病的現代社會」。出離世俗漏習的賢人、聖者,內存無量 的慈、悲、喜、捨四等心,外以 頁148 善巧布施、愛語、利行、同事四攝法,攝受教導眾生;則人間 得以淨化,人人過著安和樂利的生活。這是最理想又實際可實 現的真、善、美的現代社會。 本文曾於 1997年7月19 ~ 21日 「第三屆中華國際佛學會議」 口頭發表。 《關鍵字》︰1.佛法﹑2.說法﹑3.念法﹑4.現法﹑5.人間﹑ 6.五濁﹑7.清淨道 頁149 一、「佛法」   為了完成人格,需要作「證」自覺、覺他、覺行圓滿── 成佛;為了成佛,需要學習佛所實「行」的道法──學佛;為 了學佛,需要了「解」佛所開示的法門──佛學;為了佛學, 需要「信」受佛所說法──佛法;為了佛法之信、解、行、證 ,需要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內正思惟、法次法向、見法涅槃 。(1)唯有開法眼,部分見法涅槃者,得三結斷,參預聖流─ 成為入流者;此後,修習淡薄貪、瞋、癡──成為一來者,斷 除五下分結──成為不來者,乃至五上分結盡,自己由聲聞道 完成覺悟──成為三菩提的正覺者。(2) 繼續福、慧雙修,學 習開覺其他有緣眾生,乃至覺、行圓滿──成就阿耨多羅三藐 三菩提,而莊嚴淨土,成熟有情世間。以上,是筆者所信受、 了解、奉行而願證成的「佛法」。 《阿含》所說「佛法」多義,有廣、有狹·諸如︰ 「佛」所覺悟的「法性」──緣起法──是最狹義的佛法,未開 法眼的凡夫難見、難知 的佛法; (3) 「佛」所覺知的「法相」──意境法★(4)─是最廣義的佛法,不 具慧眼的愚癡者,難 於如實知見;(5) 「佛」所開示的「法語、法義」──文義法★──是一般人所了 解、所指稱的佛法;(6) 「佛」所勸導的「法依」──歸依法★──是一般人忽視、不實 行的佛法;(7) 「佛」所賜與的「法施」──甘露法、涅槃法──是四雙八輩聖 人受益的佛法。(8) 「佛」所修成的「法身」──五分法身──是佛陀自受益的佛法 。(9) ───────────── 1 參閱《雜 843經》〈大2〉 p.215b(指《大正藏》冊2 ,頁215 中欄)拙著:〈阿含要略〉(臺北:東初出版社,民國82年) p.2-10。 2 參閱《雜820,821 經》〈大2〉p.210bc。 3 參閱《雜296經》 4 參閱印順法師〈佛法概論〉(臺北:正聞出版社,民國81年 pp.5~10 5 參閱《雜196經》 6 《雜53經》 7 《雜638經》 8 《雜998經》 9 《雜638經》 頁150 為響應佛學會議的主題「人間淨土與現代社會」,即以《 阿含》的「佛法」提供建設「人間淨土」的藍圖, 經營和樂 「當代社會」的根本方法──需要具足「了解佛法」,「隨念 佛法功德」,「信受佛法」,「依法奉行」乃至「圓滿佛法」 。然而,首先所要了解的是: 二、 佛陀教化的原則、方式及其終極目標 (一) 佛陀教化的原則 要明白、把握「佛法」,首先需要體會「佛陀的教化原則 」(10) 學生跟隨老師學習, 最好能掌握導師教化的通則、方 式及其終極目標;能如此學習,才能究竟事功(實非事倍功半 ,亦非事半功倍)。如《長.17 清淨經》所示︰  如來於彼過去事,若在目前,無不知見;於未來世,生    於道智。⑴過去世事虛妄、不實、不足喜樂、無所利益    ,佛則不記;⑵或過去事有實、無可喜樂、無所利益,    佛亦不記;⑶若過去事有實、可樂,而無利益,佛亦不    記;⑷若過去事有實、可樂、有所利益,如來盡知,然    後記之。未來、現在亦復如是。(11) 表解如下︰ ┌─────────┬─┬──┬──┬───────┐ │過去事、現在事、 │實│可樂│利益│ 佛記說 │ │未來事 │ │ │ │ │ ├─────────┼─┼──┼──┼───────┤ │(1) │- │ - │ - │佛則不記說 │ ├─────────┼─┼──┼──┼───────┤ │(2) │+ │ - │ - │佛則不記說 │ ├─────────┼─┼──┼──┼───────┤ │(3) │+ │ + │ - │佛則不記說 │ ├─────────┼─┼──┼──┼───────┤ │(4) │+ │ + │ + │佛則記說之! │ └─────────┴─┴──┴──┴───────┘ 南傳相當的《M.58 Abhaya-rajakumara-suttanta(無畏王 子經)》︰ (1) " Yam Tathagato vacam janati abhutam ataccaham anattha-samhitam, (如來知其語為不真、非實、不具義,) sa ca presam apiya amanapa,(又,他人對其『語』不可、 不可意, ) na tam Tathagato vacam bhasati. ──────────── 10 參閱〈阿含要略〉 p.0-14 11 〈大 1 〉p.75bc 頁151 (如來不說此語也。) (2).....(3).....(4).....(5)..... (6) "yan-ca kho Tathagato vacam janati bhutam taccaham atthasamhitam,(如來知其語為真、實、具義,) tatra kalannu Tathagato hoti tassa vacaya veyyakaranaya.(於此時,如來是知適時者而記說其語也。) Tam kissa hetu ?(何以故? )Atthi rajakumara ! Tathagatassa sattesu anukampa ti.(王子!如來於諸有情 有悲愍心也!)(12) 表解如下: ┌─┬──┬────┬────┬──┬───┬────┐ │狀│bhu-│tacca.m-│atthasa-│piya│manapa│veyyaka-│ │ │ta.m│hita.m │.mhita.m│ │ │rana │ │況│ 真 │ 實 │ 義 │可愛│ 可意 │ 記 │ │ │(語)│ (語) │ (語) │(語)│ (語) │ 說 │ ├─┼──┼────┼────┼──┼───┼────┤ │⑴│ - │ - │ _ │ _ │ _ │→ 不語 │ ├─┼──┼────┼────┼──┼───┼────┤ │⑵│ + │ + │ _ │ _ │ _ │→ 不語 │ ├─┼──┼────┼────┼──┼───┼────┤ │⑶│ + │ + │ + │ _ │ _ │→ 不語 │ ├─┼──┼────┼────┼──┼───┼────┤ │⑷│ - │ _ │ _ │ + │ + │→ 不語 │ ├─┼──┼────┼────┼──┼───┼────┤ │⑸│ + │ + │ _ │ + │ + │→ 不語 │ ├─┼──┼────┼────┼──┼───┼────┤ │⑹│ + │ + │ + │ + │ + │→ 不語 │ └─┴──┴────┴────┴──┴───┴────┘ 如經文所示, 釋尊說法之第一原則是︰凡有所說法,必有使 聞法者得其義利。第二原則是︰所說法儘可能使聞法者可愛、 可意其語;對其有義利然而忠言逆耳者亦說之。第三原則是︰ 從不說違反真理、違背實相之虛妄、不實之法語。又,《雜 404 申恕林經》如此說明︰ 爾時,世尊與諸大眾到申恕林,坐樹下;爾時,世尊手 把樹葉, 告諸比丘︰「此手中葉為多耶?大林樹葉為多 ?」比丘白佛︰「世尊手中樹葉甚少, 彼大林中樹葉無 量, 百千億萬倍,乃至算數,譬類不可為比。」(世尊 言︰)「如是, 諸比丘!我成等正覺自所見法,為人定 說者,如手中樹葉; 所以者何?彼法義饒益、法饒益、 梵行饒益, 明、慧、正覺、向於涅槃。如大林樹葉,如 我成等正覺自知正法,所不說者亦復如是。 」 (13) ───────────── 12 〈 M 〉 i.395(21)f. (指 P.T.S. 《中部經典卷 1》頁 395, 第 21 行及以後。 13 〈大 2 〉.108ab 頁152 佛陀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anuttara-samma-sambodhi 無上等正覺)之現正覺者( abhisambuddha )(14) 全名宜為 阿耨多羅三藐三佛陀( anuttara-samma-sambuddha 無上等正 覺者)。釋尊五眼(15) 所對境界為凡夫所不可思議 (16),佛 所知、所見為無量、無有邊際、非算數所及;釋尊四十五年間 為眾生所開示之三藏、九分教、十二部經,為數亦難計。然而 ,佛不得已,在《申恕林經》以譬喻表示佛所知正法而不曾說 者與所說正法之比例為︰整座樹林之樹葉量與一把掌樹葉量相 比。更值得注意者,釋尊為人決定說法者︰「彼法義饒益、法 饒益、 梵行饒益,明、慧、正覺 、向於涅槃。」南傳相當的 《 S.56,31 Simsapa (申恕樹經)》經句如下︰ "Etam hi bhikkhave atthasamhitam, etam adibrahmac -acariyakam, etam nibbidaya nibbanaya viragaya nirod -haya upasamaya abhinnaya sambodhaya nibbanaya samvat -tati. (諸比丘!斯(余所說法)箢實是義相應, 斯是梵行 之初,斯乃導致厭患、離貪、滅盡、寂止、證智、正覺、涅槃 也。) "(17) (二)佛陀教化眾生的方式吾人如果對「佛陀教化的方式」(18 ) 加以了解︰從佛之「 (1) 法說」如實知, 則得「法饒益 」; 從佛之「 (2) 義說」」如實解,則獲「義饒益」;從整 個道次第之「 (3) 法次法說」如實而行, 則逮得「梵行饒益 」。換句話說︰以佛法之聞、思、修、證,開法眼,清淨聖慧 眼,具足「聖、出世間的正見」;由此正見,開導「聖、出世 間的正志」──厭患有漏;依此正見、正志,策勵「聖、出世 間的正行──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藉 此「聖、出世間的八支道──三無漏學」導致厭患、離貪、滅 盡、寂止、證智、正覺、涅槃。 ───────────── 14 "Tathagato anuttaram samma-sambodhim abhisambujjhati (如來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現等覺之如來現證無上遍 正   道)〞〈 D 〉 ii. (指 P.T.S. 《中部經典卷 2 》 p.108。 15 佛之五眼:肉眼、天眼、法眼、慧眼、佛眼。cf. 《大智度 論卷 33 》〈大 25 〉 p305cf. 16 諸佛之佛境界不可以思議。 參閱《 A.4,77 》〈 A 〉 ii.80 17 〈 S 〉 V. (指 P.T.S. 《相應部經典卷 5 》) P438f15. 18 參閱〈阿含要略〉 pp.0-14 ~ 16 ⑵佛陀教化的〔方式〕 1 【法說、 義說】 2 【法次法說】 3 【先 說端正法 .... 次說正法要】 4 【說 增上法】 5 【四事之教】 6 【俗數法與第一義空法】 頁153 (三)「佛陀教化眾生的終極目標」 「涅槃」為「佛陀教化眾生的終極目標」如《雜110 薩 遮經》釋尊為火種居士所說︰ 世尊覺一切法,即以此法調伏弟子,令得安隱、令得 無畏、調伏寂靜、究竟涅槃; 世尊為涅槃故,為弟子 說法。(19) 發展中的佛教(阿毘曇、大乘、祕密大乘佛法)對涅槃容 或有歧義,早期佛法中,尊者舍利弗對涅槃之義說如下︰ 閻浮車問:「舍利弗!謂涅槃者,云何為涅槃?」舍利 弗言︰「涅槃者, 貪欲永盡、瞋恚永盡、愚癡永盡, 一切諸煩惱永盡,是名涅槃。」 復問︰「舍利弗! 有道、有向修習、多修習得涅槃耶 ?」舍利弗言︰「有,謂八正道──正見.... 乃至正 定。 」(20) 釋尊更開示「涅槃」為「無為法」之同義語︰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為汝說無為法,及無為道跡 ,諦聽、善思!」 「云何無為法?」「謂貪欲永盡,瞋恚、愚癡永盡,一切 煩惱永盡,是無為法。 」「云何為無為道跡?」「謂 八聖道分──正見、正志(麗本誤作︰「智」;宋、元 、明三本誤作︰「止」)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 正念、正定,是名無為道跡。」..... 如無為,如是 難見、不動、不屈、不死、無漏、覆蔭、洲渚、濟渡、 依止、擁護、不流轉、離熾焰、離燒然、流通、清涼、 微妙、安隱、無病、無所有、涅槃,亦如是說。(21) ──────────── 19 〈大 2 〉 p.37a 20 〈大 2 〉 p.126a 21 〈大 2 〉 p.224ab 頁154 吾人可以了知涅槃為三乘同修「聖、出世間八正道」之成 果,作證「無為法」的道果。 1. 所謂「無為」,義同「無漏、不動、不屈、無病、不 死、無所有、不流轉、離熾焰、離燒然、難見」,屬 「遮詮」修習佛法的究竟功德, 指出聖人的身、心狀 態是「沒有漏的作為」, 「沒有漏的生、住、異、滅 」,「沒有漏的生、老、病、死」;所謂「涅槃」, 指示滅盡「一切有漏的惑染、惡業、苦報」,並非「 灰身滅智」,如釋尊在菩提樹下即證完滿的「般涅槃 」。 2. 若以「表詮」修習佛法的究竟功德,則以「覆蔭、洲 渚、濟渡、依止、擁護、流通、清涼、微妙、安隱」 詮說之。 (22) 人間淨土之建立,需要推行聖、出世間八正道──涅槃道,使 人心淨化無染,身、心沒有十惡業的活動,沒有有漏的疾病及 生死;身、心與環境互動──「隨其心淨,則國土淨。」人人 能由學習佛法,清淨聖慧眼,現觀緣起性、無常性、有漏苦性 、無我性、無生性等,滅盡貪、瞋、癡;以無貪、無瞋、無癡 之無漏的十善業道生活。「內」具慈無量、悲無量、喜無量、 捨無量──四等心,「外」以布施、愛語、利行、同事──四 潴潴攝事,維繫人(有情)際關係;則理想的又實際的真、善 、美的現代社會可以確立。 三、「念法」 釋尊對具有善根者,說施、說戒、說生天法等等,使聞者 建立正確的初步的染、淨因、果觀念;(23) 善根具足者,則介 紹佛、法、僧及聖所施設戒的功德為主的「六念」(24),使弟 子培植佛法的信根,成就四不壞淨。以「依法不依人」之觀點 點,念法的重要性,超過念佛、念僧;因此,「念法」當為每 一位佛教徒所關切。 (一)法是善說 隨念佛法之功德,首先認識︰釋尊一代教法,都是「善 說( svakkata 〔 (A) iii.285-11〕)」,經證如下︰ ───────────── 22 參閱〈阿含要略〉 p4-28 23 如《中 6 頻鞞娑邏王迎佛經》說:「如諸佛法,先說端正  法,聞者歡悅;謂:說施、說戒、說生天法,毀呰欲為災患 ,生死為穢,稱歎無欲為妙,道品白淨。.... 」〈大 1 〉 p.497b 24 六念: 念如來事、念於法事、念於僧事、自念淨戒、自念 施事、念諸天事。參閱《雜 931 經》〈大 2 〉 pp237cf. 頁155 爾時, 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為汝等說法──初語 亦善、中語亦善、後語亦善,善義、善味, 純一、滿 淨、 清白梵行。 」 (25) So dhammam deseti: adi kalyanam majjhe kalyanam pariyosana kalyanam (彼說法︰於初 " 說法 " 善 巧、 於中 " 說法 " 善巧、於末後 " 說法 " 亦善巧 。 ) sattja, savuamkama, ( 有義利、 有文采, )kevalaparipunnam parisuddham brahmacariyam pakaseti. (闡明全部圓滿遍淨之梵行) (26) 所謂「善說」,指所說為「善」;而佛法對「善」所下定 義為──得可愛、可念、可意果為善。(27) 廣義地說,天道、 人道,比對三惡趣,固然是善趣,因為屬可愛、可念、可意的 果報;但,有漏的人、天脫離不了五道輪迴,於惑、業、苦三 道輪轉不息,所得之善果是短暫的、低俗的、有漏的,甚至成 為無明、渴愛、惡業之因素。狹義地說,以人、天身分行涅槃 道, 所得離欲樂、遠離樂、寂滅樂、菩提樂(28),才是究竟可 愛、可念、可意果;是如法,得以維持長久的、聖人的、無漏 的,滅盡無明、渴愛、惡業,乃至解脫一切有漏的苦報。 釋尊於波羅木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初轉法輪──對四 聖諦三轉十二行相──,是善說;於拘尸那竭城,本所生處娑 羅園中雙樹間,瀕臨滅度時,交待遺言︰「比丘!無為放逸! 我以不放逸故,自致正覺,無量眾善亦由不放逸得;一切萬物 無常存者,此是如來末後所說。」是善說;於其中間四十五年 遊行教化,凡有所說,導向涅槃、導致涅槃,是為善說。所說 「法說」得「法饒益」, 「義說」得「義饒益」,「法次法 說」得「梵行饒益」;是故,具足「善義、善味,純一、滿淨 、清白梵行」。 復次,聲聞弟子由聽聞佛法,能生正見、正志,願成就「 厭、離欲、滅盡、 寂靜法」者, 才是「多聞者( bahussuta )」。(29)信受佛法的弟子,具正見、正志,於有漏的身、心 ,得以正法奉行──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 、正智──向厭、離欲、滅盡(諸漏),才是名符其實的「法 次法向者( dhammanudhamma-patipanna 向法次法之修道者) 」。(30)如實次第修習佛法, 即於行道過程,逮得厭、離欲、 滅盡、不起諸漏、心正解脫,是名「比丘見法涅槃者( ditthadhamma- ──────────── 25 〈大 2 〉 p.58c 26 〈 A 〉 i.180-9f. 27 參閱《雜 788 經》〈大 2 〉 p.204b;〈阿含要略〉 p1-03 28 參閱《雜 485 經》〈大 2 〉 p.124a;〈阿含要略〉 p2-93;5-173 29 參閱《雜 25 經》〈大 2 〉 p.5c 30 參閱《雜 27 經》〈大 2 〉 p.5c; 《 S.22.116 》 〈 S 〉 iii.164 頁156 nibbana-pa tta-bhikkhu )現世得證涅槃的比丘)」。唯有 於人間現法涅槃者,才得善利,究竟善趣。(31) (二) 法是實用   前面提到如來說法,首要為法饒益、義饒益、梵行饒益; 從聞法、思法、修法, 得到證實佛法應用於日常生活、宗教 生活,如法者即此身、心與環境互動中斷除渴愛、轉去諸結、 正慢無間等、究竟苦邊。(32)「六念法門」之念法,雖然為「 增上心學」,修心、修定之主要方法;(33)對初學凡夫者之「 增上善學」,建立善根之端正法;(34) 由內凡轉為聖者之「增 上信學」,確立信根不壞,更需要如法念佛、念法、念僧、念 聖所施設戒之功德,成就清淨信。 (35) 唯有「四不壞淨」成就者,纔能真正、確實地修習「三無 漏學」, 逮得 (1) 戒清淨(日常生活具足善行而無惡業)、 (2) 心清淨(宗教生活具足止觀等持)、(3) 見清淨(生活過 程中,現觀緣起性、相,現觀諸行無常性、有漏皆苦性、諸法 無我性、涅槃無生性)、(4) 解脫清淨(由於成為須陀洹而斷 三結,成為斯陀含而貪、瞋、癡薄,成為阿那含而五下分結斷 ,成就阿羅漢而五上分結斷乃至諸漏盡、究竟苦邊)。(36) 由「四聖諦法門」現觀「苦」性得以透視苦因,把握一切 苦報由苦因所「集」起(非自生、非他生、非自他共生、非無 因生),無例外;如此,即可見「滅」苦之可能性,才會、有 可能找出消滅惑、業、苦的方法──「道(聖、出世間八支道 )」。 由「隨念法( dhamma anusarati )」而確立佛法的正見 ,由正見開導正志,依正見、正志策勵正行,掌握實際有效的 方法於生活中;即生活而修行,藉修行而過活,可以莊嚴「人 間淨土」,成熟「眾生世間」──真、善、美的聖人賢達的社 會。 有關專心從事「念法」有諸多經教,例舉下︰ 《雜 931 經》「聖弟子念於法事︰世尊法、律, 現法能 離生死熾然、不待時節、通達、現法 [觀察] 、緣自覺知·聖 弟子如是念法者, 不起貪欲 [ 纏、不起 ] (37) ───────────── 31 參閱《雜 28 經》〈大 2 〉 p.6a; 《 S.22,116 》〈 S 〉 iii. 164;《增一 34 品 3 》〈大 2 〉 p694a 32 參閱《雜 23 經》〈大 2 〉 p.5a; 參閱《雜 119 經 》〈大 2 〉 p.50cf; 參閱《雜 465 經》〈大 2 〉 p.118cg. 33 參閱〈阿含要略〉 pp.4-15ff. 34 參閱〈阿含要略〉 pp.1-19f. 35 參閱〈阿含要略〉 pp.2-53f. 36 參閱《雜 558 經》〈大 2 〉 p.148c;〈阿含要略〉 p- 2-80 頁157 瞋恚、愚癡 [ 纏, 其心正直,得如來正法,於如來正法得隨 喜心;隨喜心已,歡悅;歡悅已,身猗息;身猗息已,覺受樂 ;覺受樂已,其心定;心定已,彼聖弟子於兇嶮眾生中,無諸 罣閡,入法流水,] 乃至 [ 念法所熏,昇進 ] 涅槃。」(38) 《 A 6.10 Mahaanaama 經》 Puna ca para.h Mahaanaama (復次, 摩訶那摩!) ariyasaavako dhamma.h anusarati: (聖弟子隨念法︰) 'svakhaato Bhagavata dhammo (「由世尊所善說之法是) sanditthiko (現見的) akaliko 𧬹(即時的)ehipassiko (來見的) opanayiko (導引的) paccattam veditabbo vinnuhi ’ ti (諸識者各 自當知的也·」云云) Yasmim Mahanama samaye ariyasavko dhamam anussarati, (摩訶男! 凡是聖弟子隨念法時, ) nev ’ assa tasmim samaye ragapari-yutthitam cittam hoti. (即於此時, 彼之心不為貪所纏、 ) na dosapariyutthitam cittam hoti, (心不為瞋所纏、 ) na mohapariyutthitam cittam hoti, (心不為痴所纏, ) ujugatam ev ’ assa tasmim samaye cittam hoti dhammam arabbha. (即於此時, 彼依 (( 隨念 )) 法,心與質直關聯 ·) Ujugatacitto kho pana Mahanama ariyasavako labhati atthavedam, (摩訶男!再說,心質直的聖弟子得義 之信受、 ) labhati dhammavedam, (得法之信受, ) labhati dhammupasamhitam pamujjam, (法饒益者得歡悅, ) pamuditassa piti jayati, (歡悅者生喜行, ) pitimanassa kayo passambhati, (意喜者之身輕安, ) passaddhakayo sukham vediyati, (身輕安者感受樂, ) sukhino cittam samadhiyati. (樂者之心等持之。) (39) 《雜 550 經》「聖弟子念於正法──念於世尊現法律 離諸熱惱、非時、通達、即於現法、緣自覺悟。 ──爾時, 聖弟子念正法時,不起欲覺,瞋恚、害覺;如是聖弟子出染著 心。何等為染著心?謂五欲功德;於此五欲功德離貪、恚、癡 ,安住正念正知,乘於直道,修習念法,正向涅槃。是名如來 、應、等正覺所知所見,說第二出苦處昇於勝處,一乘道淨於 眾生,離苦、惱,滅憂、 ──────────── 37 [ ※※ ] 包括弧中文字為筆者推定譯者略譯,由同經前文 或他經類似定型句,對照補上,以供參考。以下例同。 38 〈大 2 〉 p.238a 39 〈 A 〉 iii. 285-14f. 頁 158 悲,得如實法。」(40) 《別譯雜 187 經》「云何念法?如來所說勝妙之法,等 同慶善,現在得利,及獲得證,離諸熱惱、不擇時節、能向善 趣、現在開示.... 乃至智者自知,是名念法。」 (41) 《中 128 優婆塞經》「白衣聖弟子念法──世尊善說法 ,必至究竟無煩、無熱,常有不移動、如是觀、如是覺、如是 知。 ──如是念法已,若有惡欲,即便得滅;心中有不善、 穢汙、愁苦、憂慼亦復得滅·白衣聖弟子攀緣法,心靖得喜, 若有惡欲即便得滅,心中有不善、穢汙、愁苦、憂慼亦復得滅 。」 (42) 《雜 554 經》「尊者摩訶迦旃延語(訶梨聚落主)長者 言︰𥮴『汝當依此四不壞淨, 修習六念·長者當 (1) 念佛功 德︰.... 。 (2) 念法功德︰於世尊正法律──現法、離諸熱 惱、非時、通達、緣自覺悟。..... 』」 (43) (三)「念法」經文「關鍵詞」義釋 1. 「善說( svakkhata )」佛法是善說的︰參閱前已 述「 (一 ) 法是善說。」 (44)《瑜伽師地論》彌勒菩薩解 釋︰「善說者,文義巧妙故。」〈大 30 〉 766c-13 指釋尊 凡有所說悉有文、有義,文、義皆巧妙導致涅槃,故曰善說。 2. 「現法( sanditthika 現見的)」佛法是現見的、 現世作證的︰ sanditthika [ sam-dittha-ika < sam- √ drs ] (1) 其 字義為︰現見的、現世的、現證的;(2) 其法義為︰自己當見 的( samam datthabbo )·如《清淨道論》所云:   Sandinnhiko ’ ti ettha pana (在此且說,所謂 「現見的」,) ariyamaggo tava attano santane ragadina abhavam karontena [ ariyapuggalena] (指「聖道」是於自 己相續上維持無貪 " 瞋、癡 " 等之聖人) samam datthabbo ti ────────── 40〈大 2 〉 p.143c 41〈大 2 〉 p.41bc 42〈大 1 〉 p.616c 43 〈大 2 〉 p.145b 44 參閱本文 p154f. 參閱〈 VM 〉 215f15 頁 159 SANDITTHIKO. (親自當見者, 故曰︰當自現見的" 法 "。)” (45) (1) 佛音論師認為︰「現見的」指諸聖者「當親見的」 是 ariyamagga (聖道);Gunabhadra 法師所譯《雜 931 經 》相當的詞彙指的是「世尊所說法、律」,「現法(現世)能 離生死熾燃者」。依據《雜 912 經》即指「八聖道」︰ 聚落主!為欲貪障閡故,或欲自害、或欲害他、或欲俱 害,現法、後世得斯罪報──心法憂苦;瞋恚、(愚) 癡所障,或欲自害、或欲害他、或欲俱害,現法、後世 得斯罪報──心法憂苦。若離貪障,不欲方便自害、害 他、自他俱害,不現法、後世受斯罪報,彼心、心法常 受喜樂;如是,離瞋恚、愚癡障閡,不欲自害、不欲害 他、自他俱害,不現法、後世受斯罪報,彼心、心法常 受安樂,於現法中遠離熾然、不待時節、親近涅槃、即 此現身(「現身」原文作︰「身現」)、緣自覺知。聚 落主!如此現法永離熾然、不待時節、親近涅槃、即此 現身、緣自覺知者, 為八聖道──正見.... 乃至正定 。(46) 然而,《瑜伽師地論》𥰁分解相當之經文為「現見」及「無熾 然」︰ 當知八聖支道法最勝無罪,謂於現法煩惱有、無,善分 別故,名為「現見」;能令煩惱得離繫故,名「無熾然 」。(47) (2)佛音論師又說是以觀察智「當自己現見的」出世法︰ Navavidho pi lok' uttaradhammo yena yena adhigato hoti, (無論哪位證得九種出世法 (48)者, ) tena tena para-saddhaya gantabbatam hitva, (即彼捨斷前往信他" 教 " 箢已,) paccavekkhanananena sayam datthabbo ti ──────────── 45〈VM〉215-10f 46〈大2〉p.229b相當經句,可參閱《A.3,53Braaham.ma》 〈A〉.156f. 47〈大30〉811a可是,在「攝異門分」:「現見者,於現法中 可證得故;無熱者,離煩惱故。」〈大30〉766c 「現見」 作「現法(現世)」解釋,則與《清淨道論》同義。 48 指(la)向須陀洹、(lb)得須陀洹、(2a)向斯陀含、   (2b)得斯陀含、(3a)向阿那含、(3b)得阿那含、 (4a)得阿羅漢及涅槃。 參閱〈南傳62〉p.431注2。 頁160 SAND.I.T.THIKO>(以觀察智當見自家〞正法〞,故曰: 當自己現見的〞出世法〞。)(49) 3. 「非時、不待時節( akalika 即時的 )」佛音論師如是 釋︰ “ Attano phaladaanam sandhaaya (關於"作為出世 間法之聖道修習"自己齎與 "沙門"果, ) nassa kaalo ti akaalo; (不必多費時,謂之「非時」也;)aakalo yeva akaaliko. (而且,「非時」就是「即時的」。 )” (50) 然彌勒菩薩在《瑜伽師地論》 (1) 「攝事分」解釋為「應 時」皆可修習︰ 若行、若住、若坐、若臥,一切時中皆可修習、易修習故 ,名為應時。(51) (2) 在「攝異門分」又解說為不受有漏的三世之限制︰ 無時者,出三世故。(52) 所此二釋,顯然與與佛音論師之解釋有不同,佛道是適時、合 機立刻施行,「不必經久,即時導致成效(道果)。」彌勒 菩薩認為修道,任何時刻皆可修習,「無有三時──過去、 未來、現在──之某時的設限,應時即可。」 釋尊說法是應時語、實語、義語、利語、法語、律語,所 示道法是實際可行,而且立即有效果(道果)。不像一般事物 由計畫、施行到完成,需要經歷長久的時間;也不像種植由播 種、耕耘到收獲,需要配合特定的時節。依佛法斷除惑、業, 是「不待時節的」,是需要當機立斷,隨順對治之緣,而即刻 可證得成果,是「不費時的」。 4. 「現前觀察( ehipassika 來見的)(53)佛法的「出 世法」是不共外道、異學 ──────────── 49〈VM〉p.216f1 50〈VM〉p.216f16 51〈大30〉811a 52〈大30〉766c 53 "ehipassika" 《雜1078經》譯作:「現前觀察」〈大2〉p. 281c《雜563》譯作:「現見觀察」〈大2〉p.147c 《雜 215經》譯作:「即此見」〈大2〉p.54b《雜912經》譯作 :「即此現身」〈大2〉p.229b 《雜550經》譯作:「即 於現法」〈大2〉143c5 頁161 的實際有用的法寶,值得推廣──「來吧!(ehi〔eti 之 imper.〕」看吧!(passa 〔passati之imper.〕)」這樣廣 為宣揚的。佛音論師有如是釋: “ Ehi, passa ima.h dhamman ti (「來吧! 看此法吧! 」云云) eva.h pavatta.hehi-passa-vida.h-arahati ti EHIPASSIKO. (值得如是宣說︰「來吧!看吧!」如此言說故 , 謂「來見的」。) Kasmaa pan' esa ta.h vidhi.h arahati ti? (然則, 何故此"出世法" 值得如此言「來吧!看 吧!」耶? )Vijjamaanattaa(現實存在故,)parisuddhatta ca. (又, 遍淨故也。)(54) 「現前觀察 」在《雜 215 經》𥰁作︰「即此見」為‘ ehipassika ’之 意譯·對此句,《瑜伽師地論》有二說︰「不共一切諸外道故 ,名『唯此見』。」〈大30〉 811a 8f. 「『難見』者,天等 趣中不可見·」〈大30〉 766c -11f. 顯然,彌勒菩薩有不同 的見解,認為根機不合之眾外道、諸天,難如實知、如實見佛 所說法。 佛法應用於生活上,解脫惑、業、苦,是實際可行而究竟 有功效的;並非催眠暗示、幻術轉移情結、藥物麻醉身心,而 得短暫的「假解脫」。依聖、出世間八支道,成就九出世法, 實踐而得實證身、心遍淨;如此實存、實用的法寶,是值得來 看的!當現前觀察的! 5. 「通達( opanayika 導引的)」道法通達道果。佛 音論師如此解釋︰ (1) “ Upanetabbo [ grd.] ti opanayiko. (必須引起 的,故曰導引的。)”(55) 指出世法──四向、四果及涅槃──是應當引生的;果法及涅 槃是由道法「導致的成果」。 (2) “ Upaneyyo[opt.] eva opanayiko. (能引起的, 故曰導引的。) (56) 指聖道──聖、出世間八支道──是能引生聖果;聖、出世間 八支道,是通達道果及涅槃的「導引的方法」。彌勒菩薩同此 說。 (57) ────────── 54〈VM〉216-12f. 55〈VM〉217-3 56〈VM〉217-11f. 57 「導涅槃故,名為引導。」〈大30〉811a-8 而在「攝異門 分」說「難引者,生、老、病、死等不能引故。」〈大30〉 766c-11同於涅槃導致不再有「有漏的老、病、死等」。 頁162 6.「(諸識者)緣自覺知( paccattam veditabbo vinnuhi 諸識者各自當知的)」出世間道及出世間果法為諸開 法眼、清淨聖慧眼,得三菩提者各自證知的。佛音論師如是釋 ︰ Paccattam veditabbo vinnuhiti (所謂︰「諸識者各自 當知的。」) sabbehi pi ugghatitannu-adhi vinnuhi 𧬹 hi (指一切睿智之識者) attani attani veditabbo: (各 各自己應當知道︰)── bhavito me maggo, (余已修習道 也, ) adhigatam phalam (已得道果也, ) sacchikhato nirodho ti. (已作證滅盡" 貪、瞋、癡、一切諸漏" 也。) (58) 「諸識者緣自覺知」彌勒菩薩如是釋︰ 遠離信他、欣樂、行相周遍尋思、隨聞所起、見審諦忍, 唯自證故故,名內所證。(攝事分) (59) 內自所證者,唯信他(. ... )等不能證故;諸有智者, 為學、無學。(攝異門分)(60) 彌勒菩薩指「諸識者( vinnuhi )」是學人及無學者, 亦即成就四沙門果之聖人,他們對佛法並非唯有依隨聞、依愛 好、依信經典、依說者堪能──聞量──,以邏輯、以方法學 ──比量──,以行相遍尋、以見審諦忍──凡夫意識現量─ ─;是以正確的般若慧如實知、如實見佛法。凡夫之聞量、比 量、現量,都可能有心識之「非量──不正確的度量」;聖人 之般若慧所證知者,雖然經「聞、思、修」,不離「聞量、比 量、現量」,然無「非量」之有漏的心識存在。 (四)隨念佛法 能根據「念法」之法說、義說,隨時、順機、合宜地憶念佛法 功德、了解佛法功德、掌握佛法功德、開發佛法功德、成就佛 法功德,則「五陰世間(個人與環境)」清淨無染,以及「有 情世間(社會人際關係)」安和樂利;即此現世、當下可完成 。不必期待於難把握的來生,祈求到達難為現在六根所觸對的 他方世界,才完成聞、思、修、證佛法的功德。 ─────────── 58〈VM〉217-13f 59〈大30〉811a 60〈大30〉766c . 頁163 思、修、證佛法的功德。 四、「人間淨土」 認識人間、了解淨土,建設人間淨土,是為諸佛之常法。 (一)「人間」與「天上」的比較 1. 「人間」 「人間」有歧義,暫時界說為︰五道(或六趣)之一的人 類,其身、心以及身、心活動的時間與空間,名曰「人間」, 或曰「人世間」。《雜 210 經》指出︰ 莫樂莫苦!所以者何? 有「六觸入處地獄」,眾生生彼地獄中者,眼所見不可愛 色,不見可愛色;見不可念色,不見可念色;見不善色, 不見善色。以是因緣故, 一向受憂苦·耳聲、 鼻香、舌 味、身觸、意識法.... 有「六觸入處天」,有眾生生彼處者,眼見可愛,不見不 可愛;見可念色,非不可念色;見善色,非不善色;以是 因緣故, 一向長受喜樂·耳聲、 鼻香、舌味、身觸、意 所識法.....[亦復如是 ]。 (61) 比較上舉經文,地獄趣之眾生六觸皆不可愛、不可念、不 善六外處,而一向受苦;天趣之眾生六觸皆可愛、可念、善六 外處,而一向受樂。我們可以推斷「六觸入處人間」,眾生生 彼人中者,眼所見或可愛、或不可愛、或可不可愛色;見或可 念、或不可念、或可不可念色;或見善色、或見不善色、或見 善不善色。以是因緣故,或受喜樂、或受憂苦、或受不苦不樂 。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識法 .... 或受喜樂、或受憂 苦、或受不苦不樂·此說明「非一向受憂苦、非一向受喜樂, 亦苦、亦樂、亦不苦不樂的範疇」,即是佛法的「人間」。 《長 30 世記經》指出閻浮提──人類居處──人之殊勝︰ 佛告比丘︰「閻浮提人有三事勝拘耶尼人。何等為三?一 者、勇猛強記,能造業行;二者、勇猛強記,勤修梵行; 三者、勇猛強記,佛出其土。以此三事勝拘耶尼。 .... 閻浮提人亦以上三事勝忉利天、焰摩天、兜率天、化自在 天、他化自在天。」 (62) ─────────── 61〈大2〉p.53a 62〈大1〉p.135bc 頁164 印順導師據此,在《佛法概論》第三章「有情──人類為本的 佛法」歸納出「人類的特勝」;(63)今筆者表解如下︰ 1.環境─── 有苦、有樂───人的環境── 知苦、 厭苦 2.慚愧心── 去惡、行善──┐ ┌─ 梵行勝──情 3.智慧─── 解脫苦────┤人的特勝┼─ 憶念勝──知 4.堅忍─── 達至善────┘ └─ 勇猛勝──意 2.「天上」 異學外道皆以天為嚮往之處;事實上,人間反為諸天的善 處,為何如此?如《增一阿含經》所開示︰ 一比丘白世尊言︰「三十三天云何得生善處?云何安處善 業?」 世尊告曰︰「人間於天則是善處。得善利者生正見家,與 善知識從事,於如來法中得信根,是謂名為快得善利。彼 云何名為安處善業?於如來法中而得信根,剃除鬢、髮, 以信堅固出家學道;彼以學道,戒性具足,諸根不缺,飯 食知足,恒念經行,得三達明,是謂名為安處善業。」(64) 而且,天為「八難」 (65)之一。如經所說︰ 如來出現世時,廣演法教 [得至涅槃,如來之所行;] 然 此眾生在長壽天上,不聞(佛法)、不睹(如來),是謂 第四之難也。 (66) ────────── 63《佛法概論》pp.52-6 64〈大2〉p.693c 65 「八難」指 八非時不會處(annh'akkhama-asamaya),指   八種難值見佛、聞法、信受奉行佛法的狀態:若如來出現 世時,廣演法教得至涅槃,如來之所行;然此眾生 ⑴在地 獄、 ⑵畜生、 ⑶餓鬼、 ⑷長壽天上、 ⑸人間邊地(佛法 不流行的地方)、 ⑹生於中國(佛法流行的中國)然六根 有殘障,皆不得見佛聞法; ⑺ 眾生心識邪見,雖得見佛聞 法,然不信受佛法; ⑻眾生生在中國,六情完具,堪任受 法,聰明高才,聞法則解,修行正見,然佛未出世。 66〈大2〉p.747a 頁165 所謂「難」,指如來出現人世間,廣演法教得至涅槃,得 成無上等正覺;而眾生難(ㄋㄢˊ)得見佛、聞法、修道、解 脫,永處災難(ㄋㄢˋ)之中。所以正信佛法的聖弟子,應當 不嚮往「天上」一向受樂, 而處於與佛法「非時不會合( akkhana asamaya )的世間」。何況釋尊特別提醒︰ 比丘當知,三十三天著於五欲,彼以人間為善趣,於如來 (法)得出家為善利,而得三達;所以然者,諸佛世尊皆出 人間,非由天而得也。是故比丘,於此命終當(★勿)生 天上。」爾時,彼丘白世尊︰「云何比丘當生善趣?」世尊 告曰︰「 涅槃者即是比丘善趣。汝今比丘當求方便得至涅 槃。如是比丘當作是學。」 (67) 廣義地說︰人趣為「善趣」;狹義地說︰於人間聞、思、修、證 佛法,作證涅槃,為「究竟善趣」。是故,「即人身修成佛果, 即人間莊嚴淨土、成熟眾生。」當為與釋尊本懷相應。 (二)「淨土」與「穢土」的分別 淨土法門之經典,指出「淨土」境界是無惑、業、苦 ,究竟清淨安樂;相對於淨土之環境,往往以充滿惑、業、苦 之「五濁」稱呼記述。早期佛法,有敘述由九淨勤支、十正行 成就涅槃清淨安穩,為身、心究竟樂住之境界;並無施設「淨 土」一詞,然而「五濁」名相已出現在經典中。由「五濁」之 認識,或可了解「淨土──無五濁」之意含。 1.「五濁(穢土)」 命濁、煩惱濁、劫濁、眾生濁、見濁等五種濁之名相,早 就出現於《雜阿含 906 經》及《別譯雜阿含 121 經》;可是 南傳相應部相當的《 Saddhamma-patirupaka (像法"經" ) 》並沒有提到「五濁」。《雜阿含 906 經》在九分教,屬「 記說」之體裁,比「修多羅」及「祇夜」後出之經教,不在「 原始相應阿含」之內。北傳在此後結集《雜阿含經》時,收入 有關「五濁」與釋尊「多為聲聞制戒,而諸比丘少樂習學」, 以及佛法之「相似像法」出現於世等等說法。「五濁」本為描 述眾生心態及生存環境的惡化,有此五濁之眾生,惡法增長、 善法退減;因此,佛為諸弟子多施設戒條,而弟子不喜歡依學 處修習。如經曰︰ ──────────── 67 〈大2〉p.694a 漢譯原文無「★勿」,隨順經義,擬補上 「勿」字。 頁166 尊者摩訶迦葉.... 白佛言︰「世尊! 何因、何緣世尊先 為諸聲聞少制戒時,多有比丘心樂習學;今多為聲聞制戒 ,而諸比丘少樂習學?」佛言︰「如是,迦葉命濁、煩惱 濁、劫濁、眾生濁、見濁眾生,善法退減故,大師為諸聲 聞多制禁戒,少樂習學。迦葉!譬如劫欲壞時,真寶未滅 ,有諸相似偽寶出於世間。偽寶出巳,真寶則沒。如是, 迦葉!如來正法欲時,有相似像法生;相似像法出世間已 ,正法則滅。」 (68) 五濁之中主要為「見濁、煩惱濁、眾生濁」,說明惡弟子身、 心混濁,邪見、煩惱漏習雜染;因此,惡法增長、善法退減、 少 樂習學, 更使佛正法也不能久住。《別雜 121 經》中內容 ,可能成為發展中佛教解釋「三濁」的內容。 迦葉!當知譬如海中所有船舫,多載眾寶,船必沈沒;如 來教法亦復如是,以漸滅沒。如來正法不因地沒,亦非水、火 、風之所壞,若我法中生於惡欲行、惡威儀,成就眾惡;法, 言非法;非法,言法;非是毘尼,說言毘尼;犯,說非犯;非 犯,說犯;輕罪,說重;重罪,說輕。如斯之事出於世者,皆 由像法句、味相似,令佛正法漸漸滅沒。 迦葉!當知有五因緣能令法滅,一切咸共,忘失章句,善 法退轉。何等為五?(1) 不恭敬佛、不尊重佛、不供養佛、不 能至心歸命於佛, 然復依止佛法而住。 (2) 不敬法、不尊重 法、不供養法, 於正法中不能至心,然依法住。 (3) 不恭敬 戒、不尊重戒、不供養戒、 不能至心持所受戒, 然依戒住· (4) 不恭敬教授、不尊重教授、不供養教授、不能至心向教授 者,以不恭敬、尊重、供養亦不至心向教授故,然復依此教授 而住· (5) 於同梵行佛所讚者, 不恭敬、不尊重、不供養、 不能至心禮拜問訊,然猶依彼而得安住。迦葉以此上來五因緣 故,能令正法漸漸滅沒、衰退、忘失。(69) 上引經中所說「我法中生於惡欲行、惡威儀,成就眾惡。 」屬「煩惱濁」,由思惑而造作諸惡業。「法,言非法;非法 ,言法;非是毘尼,說言毘尼;犯,說非犯;非 ─────────── 68 〈大2〉p.226bc 參閱《別雜121經》::佛告迦葉:「如是 ,如是,眾生命濁、結使濁、眾生濁、劫濁、見濁、眾生 轉惡,正法亦末。是故,如來為諸弟子多制禁戒,少有比 丘能順佛語,受持禁戒;諸眾生等漸漸退沒,譬如金寶漸 漸損減乃至相似金出。如來正法亦復如是漸漸損減,像法 乃出;像法出故正法滅沒。」 69〈大2〉p.419bc 頁167 犯;說犯;輕罪,說重;重罪,說輕。」屬「見濁」,不具正 見,而邪見橫生。「不恭敬、不尊重、不供養佛、法、僧、戒 、教授者,不能至心歸命於佛、法、僧、戒、教授者,然復依 止佛、法、僧、戒、教授者而住。」屬「眾生濁」,眾生不具 正信、不尊重說法者、不能奉行正法,然以相似像法之邪見橫 行。 「劫濁、命濁」與「三中劫」及壽命減少有關。如《世記 經‧三中劫品》所示︰ 佛告比丘︰「有三中劫,何等為三?一名、刀兵劫,二名 、榖貴劫,三名、疾疫劫·云何為刀兵劫?此世間人本壽 四萬 歲,其後稍減壽二萬歲,其後復減壽萬歲,轉壽千 歲、轉壽五百歲、轉壽三百歲、二百歲,如今人壽於百歲 少出多減,其後人壽稍減當壽十歲。 (70) 成、住、壞、空之世界,在減劫之時期,「三中劫」發生之後 ,已進入「劫濁」──很長時間,有情世間乃至器世間處於汙 染不淨之環境;大部分的人類壽命減少到一百歲以下,則得「 命濁」之名。 2.「淨土」 《阿含》以「五濁」稱呼眾生──五濁眾生(《佛說七佛 經》〈大 1 〉 p.150c ), 指身、心不清淨者之心態為主, 兼指住於壞劫而壽命漸短之時、空;《悲華經》以「五濁」稱 呼世間為「五濁惡世」(〈大 3 〉 p.199b )或「五濁世界 」(〈大 3 〉 p.194a ),泛指一切有情, 處於五濁充滿的 世間。整個器世間處於壞劫之變化(劫濁),人類平均壽命處 於減劫(命濁),這兩種情況,具有龐雜的因素所成,人力是 難以改變。知、情、意之雜染,邪見、惡情、歹意凡夫難改, 可是賢聖者能使之淨化。亦即人類身、心所起「見濁、煩惱濁 、眾生濁」可以清除,祇要人人依「聖、出世間八支道」「十 法行」「人間淨土」可以實現。有一人具足十法行,其人即生 活於清淨境界,其人之「五陰世間」是處於清淨國土;二人、 三人.... 百.... 千.... 萬 ──────────── 70 〈大1〉p.144a 又參閱《起世經 劫住品》:「云何名為刀   兵中劫?諸比丘!刀兵劫者,爾時眾人無有正行,不如法   說,邪見顛倒,具足同行十不善業;是時,眾生唯壽十歲   。」〈大1〉p.353b 《佛說七佛經》:「迦葉波佛應正等覺出現世間,壽二萬 歲。我化五濁眾生,壽百歲故。」〈1〉150c 相當經《大本經》「迦葉佛時,人壽二萬歲;我今出世, 人壽百歲少出多減。」〈1〉2a並無提起「五濁」。 頁168 .... 無量、無數人行之,皆處於清淨境界,如是眾人之「有 情世間」即是「人間淨土」。釋尊一代教法,就是教化「見濁 、煩惱濁、眾生濁」者,使彼等清淨,無濁染;主要經教,依 法數略舉為例︰ (1) 「一乘道(一行道)淨諸眾生」──以四念處為首, 八支聖道為終的三十七菩提分法次第修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一乘道淨諸眾生,令越憂悲, 滅惱苦,得如實法,所謂四念處·何等為四?(於)身( 隨)身觀念處,受、心、(於)法(隨)法觀念處。」(71) (2) 「二淨法護世間」──慚及愧──美好的感情及良心︰ 有二淨法能護世間,何等為二?所謂慚、愧。(72) (3)「三種離熾然清淨超出道」──戒、定、慧三無漏學︰ 三種離熾然清淨超出道,以一乘道淨眾生、離憂悲、越苦 惱、得真如法;何等為三?如是︰(一)聖弟子住於淨戒 ,受波羅提木叉,威儀具足,信於諸罪過,生怖畏想,受 持如是具足淨戒,宿業漸吐,得現法離熾然,不待時節能 得正法,通達現見觀察,智慧自覺。離車長者!是名如來 、應、等正覺說,所知、所見說離熾然清淨超出道,以一 乘道淨眾生、滅苦惱、越憂悲、得真如法。(二)....如 是淨戒具足, 離欲、惡、不善法,.... 乃至第四禪具足 。(三).... 於此苦聖諦如 住實知、此苦集聖諦、苦滅聖諦、苦滅道跡聖諦如實知; 具足如是智慧,心業更不造,宿業漸已斷,得現正法離諸 熾然,不待時節,通達現見,生自覺智。離車!是名如來 、應、等正覺所知、所見,說第三離熾然清淨超出,以一 乘道淨眾生離苦惱、滅憂悲、得如實法。 (73) (4)「七因七緣眾生清淨」──七菩提支(七覺分)︰ 無畏白佛︰「瞿曇!何因、何緣眾生清淨?」佛告無畏︰ 「若婆羅門有一⑴ 勝 ──────────── 71〈大2〉p.171a 72〈大2〉p.340c 73〈大2〉p.147cf 頁169 念決定成就,久時所作、久時所說能隨憶念,當於爾時習 念覺支;修念覺已,念覺滿足。⑵念覺滿足已,則於(法 )選擇、分別、思惟,爾時擇法覺支修習;修擇法覺支已 ,擇法覺支滿足。⑶彼撰擇、分別、思量法已,則精進、 方便精進覺支,於此修習;修精進覺支已,精進覺支滿足 。⑷彼精進、方便已,則歡喜生,離諸食想,修喜覺支; 修喜覺支已,則喜覺支滿足。⑸喜覺支滿足已,身、心猗 息,則修猗覺支;修猗覺支已,猗覺(支)滿足。⑹身猗 息已(★擬作:猗覺支滿足已),則愛(★擬作:受)樂 ;愛(★受)樂已,心定,則修定覺支;修定覺支已,定 覺滿足。⑺定覺滿足已,貪、憂滅,則捨心生,修捨覺支 ;修捨覺支己,捨覺支滿足。如是,無畏!此因、此緣, 眾生清淨。」(74) (5) 「〔八〕無上清淨道」──聖、出世間八支道:    ⑴正見者為清淨道,正見修習、多修習,斷貪欲、斷瞋恚 斷愚癡。若婆羅門貪欲永斷,瞋恚、愚癡永斷,一切煩惱 永斷,是名無上清淨。⑵正志....⑶正語....⑷正業.... ⑸正命....⑹正方便....⑺正念.... ⑻正定是名清淨道....正定修習、多修習已,斷貪欲、斷 瞋恚、斷愚癡,若婆羅門貪欲永斷,瞋恚、愚癡永斷,一 切煩惱永斷,是名無上清淨。(75) (6) 「〔得清淨〕十善業道」──無漏的十善業:   何等為白、白報,乃至執以不執亦得清淨?謂有人⑴不殺生 、離殺生,捨刀杖,慚愧、悲念一切眾生。⑵不偷盜、遠離 偷盜,與者取、不與不取,淨心不貪。⑶離於邪婬,若父母 護....乃至授一花鬘者,悉不強干起於邪婬。⑷離於妄語、 審諦實說。⑸遠離兩舌,不傳此向彼、傳彼向此,共相破壞 ;離者令和,和者隨喜。⑹遠離惡口,不剛強,多人樂其所 說,離於壞語。⑺諦說、時說、實說、義說、法說、見說。 ⑻離於貪欲,不於他財、他眾具作己有想而生貪著。⑼離於 瞋恚,不作是念:撾打縛殺,為作眾難。⑽正見成就,不顛 倒見:有施、有說、報有褔,有善惡行果報,有此世,有父 母有眾生生,有世阿羅漢於此世、他世現法自知作證──我 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76) ──────────── 74〈大2〉p.190c 75〈大2〉p.309c 76〈大2〉p.271cf 頁170 五、「佛法」與「現代社會」相應 人類是非常特殊的聚集群居的社會性動物,從古代採擷為 主的合群生活模式,經由漁獵、農牧、現代機械化的工業、服 務性為主的後工業,乃至國際性的資訊工業社會。物質生活條 件在改變,社會組織形態在變化,然而做人的道理及原則不變 ,靈性的需求及人格的圓滿並無差別。 現代人物質生活豐富,感官的刺激繁多,動物性的要求尚 可滿足;然精神生活貧乏,在現代工業化、商業化與國際化的 社會環境,對智性、靈性的成長,人格的健全,反而增加許多 障礙。現代人生活於現代社會,比起古人生存於其人之時代, 可能更加難過。 佛世,聖弟子依如來所教導的方法,以聖、出世間八支道 十正法,當然能成賢、成聖,過著解脫者的清淨、離染的生活 。現代,佛教徒依如來所教導的方法,以聖、出世間八支道十 正法,當然亦能成賢、成聖,過著解脫者的清淨、離染的生活 。何以故? 了解「佛法」者,隨念「佛法功德」──世尊法、律、現 法能離生死熾然、不待時節、通達、現前觀察、緣自覺知·─ ─如實信受,依法奉行,乃至滅盡貪、瞋、癡,究竟涅槃,作 證苦邊。 任何時代的人類、無論依何種社會生活,只要有人類之劣 性──貪、瞋、癡──存在,即引發十惡業行;如是者,獨處 、待人、治事、接物,都會有不正當、不正確的方式應付,結 果不利己又損人,身、心受汙染又再汙染社會、環境。 「佛法」提出究竟解脫貪、瞋、癡的方法──聖、出世間八 支道十正法──,不祇成就四雙八輩的賢聖,亦淨化人間,安 定社會。遵守世尊所施設的戒行(善的習慣),修習止(常用 四十種集中精神的方法)(77)、觀(十種常用的現觀法性的方 法)(78),開法眼、清淨聖慧眼,現觀四聖諦; 修習增上戒、 增上心、增上慧三無漏學,乃至作證諸漏盡,圓滿真、善、美 的人格。 出世間(出離世俗漏習)的賢聖者,內存無量的慈、悲、 喜、捨四等心,外以善巧布施、愛語、利行、同事四攝法,攝 受教導眾生;則人間得以淨化,人人過著安和樂利的生活·這 是人類最理想,即於人間現實可行的完美的社會,中外、古今 皆然。 ───────────── 77 參閱〈VM〉110ff. 78 參閱 「十想」〈A〉v.105;〈大2〉p.789b 頁171 The "Earthliness"and "Pragmatism" of Buddha Dharma Yang, Yu-wen Associate Researcher, Chung-Hwa Institute of Buddhist Studies Summary 1. In order to perfect personality, one has to "realize" awakening oneself, awakening others, and fulfilling the awakening deeds ── to become a Buddha. In order to become a Buddha, one has to learn the dharma "practiced" by the Buddha ── to learn from the Buddha. In order to learn from the Buddha, one has to "understand" the technique expounded by the Buddha ── Buddhology. In order to understand Bu ddhology, one has to "put faith in" and accept the dharma expounded by the Buddha ── Buddha dharma. In order to have the "faith, understanding, practice, and realization" of Buddha dharma, one has to follow a virtuous man, listen to right dharma, reflect on oneself rightly, practice in conformity with the dharma, and attain nirvana in the present existence. The "Buddha dharma" of Agama Sutras provide thee blueprint of establishing "earthly pure land" and the fundamental ways of managing a peaceful and happy "modern society": "to understand the Buddha dharma", "to be mindful of the merits of Buddha dharma", "to have faith in and accept Buddha dharma", "to follow and practice Buddha dharma", and "to fulfill Buddha dharma". 2. In order to understand and grasp "Buddha dharma". ⑴ First one has to ralize Buddha' principles in teaching dharma: A. Any dharma teaching should make the listeners gain the benefit. B. Do best to make the listeners love and be pleased with the words. C. Never talk the words which are against the truth and reality. ⑵ Buddha used teaching of dharma, teaching of meaning, and teaching of practice to make disciples gain the profit of dharma, the profit of meaning, and the profit of pure practice. 頁172 ⑶ Th ultimate goal of teaching dharma is to subdue disciples in order to make them gain the ultimate peace and nirvana. 3. The Buddha taught "the six ways of mindfulness" to make disciples cultivate the virtue root and faith root of Buddha dharma. According to the viewpoint of "Abide by the dharma not person ", every Buddhist should concern with the importance of being the dharma. One should be mindful of the merits of Buddha dharma: Because the dharma taught skillfully by the Buddha is to be seen immediately, to be realized spontaneously, open to all and to be used as guideline, all people of good knowledge should know it. 4. Buddha dharma is based on humankind. In comparison with the heavenly gods, humanking have their own specialities. Although sentient beings live in "five turbidities", they can be purified according to the principle of dependent arising and dependent extinguishing. To recognize the earthly, to understand the pure land, and to establish the earthly pure land are the regular phenomenon of all Buddhas. This can be fulfilled by "Buddha dharma". 5. In modern society of mechanized industry, service-oriented post-industry, and even internationalized information industry, the conditions of material life and the forms of social organization are changing, yet the theory and principle of being a person as well as the needs of spirituality and the fulfillment of personality remain unchanged and no different "Buddha dharma" can comply with "modern society", educate modern people, and cure the "sick modern society". Being free of the worldly defiled habits, the sages and saints internally maintain the four immeasurables of loving-kindness, compassion, sympathetic joy, and equanimity, and externally teach and educate the living beings with the four qualities making for amicable association of giving, affectionate speech, conduct profitable to others, and cooperation with others to lead them into the truth. If so, the earthly can be purified, and everyone can live a peaceful and happy life. This is the most ideal, practical, and realizable modern society of truth, goodness, and beauty. (the present paper was presented at the "Third Chung- Hwa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Buddhism" on July 19 ~ 21 1997) Key words: 1. Buddha dharma 2. dha mma-desana 3. dhamma nussati 4. dinnha-dhamma 5. the earthly 6. panca kasayah 7. suddhi-gami magg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