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斷惑證真與儒家的存理去欲 恒毓* 華梵大學 第七次儒佛會通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 2003.09 )p473-479 華梵大學哲學系, [臺灣 臺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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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本文旨在探討佛教與儒家在心性修煉中所使用的方法的差异問題,即:佛教的斷惑證真之法與儒家的存理去欲之法在內容、作用方向和修煉結果上究竟有什麽不同?
從理論上說,佛教的斷惑證真與儒家的存理去欲存在不少類似之處。不過,作者强調指出,正確認識其差异所在更具有實際意義。爲此,作者首先對「斷惑證真」和「存理去欲」的內涵進行探討,幷在此基礎上對二者作爲不同宗教法門1的修煉方法論所存在的差异作出理性的揭示。作者認爲,二者的區別具體和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第一,目標不同;第二,手段不同;第三,對象不同。
*作者恒毓(博士)教授(Prof. Dr. Hengyucius),中國南京大學中國佛教哲學博士,現任《世界弘明哲學季刊》編委會主席暨佛學項目首席執行官、《世界弘明佛學叢書》主編、世界弘明哲學與宗教研究院院長、世界弘明基金會主席、世界弘明研究院出版社社長、第一届世界弘明哲學大會副主席兼秘書長等職。長期以來,作者一直在國際上致力于中國傳統文化佛、道、儒思想體系的理論研究、實踐體系的方法論探討和古典文獻的研究,除了已經出版的《金剛經懸解》、《常慚愧僧印光大師》、《普賢行願品指歸》、《般若瑣談》、《佛道儒心性論比較研究》和《印順法師的悲哀――以現代禪的質疑爲綫索》等上百萬字的六部著作之外,在海內外還有約六十篇相關論文發表,總篇幅約150萬字。此間,作者先後提出幷闡述了「世俗的佛教」、「勝義的佛教」、「個體的儒家」、「集體的儒家」、「語言分析法」、「澀檳榔現象」、「世界弘明哲學」等七個哲學範疇,詳細區分了道家和道教,提出和實踐了以語言分析法爲基礎的新的方法論體系,訪問了數十個國家和地區。 1 有關宗教的規定性問題,請參考拙作《論宗教》,發表于《世界弘明哲學季刊》1999年12月號。國際網址:www.whpq.org/Chinese.htm 2 有關佛教的定性問題,請參考拙作《論佛教》,發表于《世界弘明哲學季刊》2000年12月號。有關佛教的心性論問題,請參考拙作《中國佛教心性論述評》,發表于《世界弘明哲學季刊》1999年9月號。有關心性論的規定性問題,請參考拙作《論心性》,發表于《世界弘明哲學季刊》2000年6月號。國際網址:www.whpq.org/Chinese.htm 3 有關儒家的定性問題,請參考拙作《論儒家》,發表于《世界弘明哲學季刊》2000年9月號。有關儒家的心性論問題,請參考拙作《儒家心性論述評》,發表于《世界弘明哲學季刊》2001年12月號。有關心性論的規定性問題,請參考拙作《論心性》,發表于《世界弘明哲學季刊》2000年6月號。國際網址:www.whpq.org/Chinese.htm 4 有關存理去欲問題,歷史上頗有爭議。比如,甘泉、羅欽順、王夫之、戴震等對「存理去欲」論均有批評,而朱子的「存理去欲」論受到統治者的青睞據說是朱子學被封爲官方哲學的主要原因,等等。請參考黃明同《略論朱子學與嶺南陳湛理學》(國際網址:www.zhuxi.org/luncong/zhexue/200107/200107140004.htm)、《張岱年論文集·第三編·新時代的義利理欲問題》(國際網址:http://www.phil.pku.edu.cn/resguide/zhangdn/L040.htm)、蔡方鹿《宋明理學心性論·陸九淵心性一物的思想》(國際網址:http://www.newage.net.cn/library/books/ruxue/030103050501.htm)、《袁信愛的人學天地·清代學者》(國際網址:http://home.kimo.com.tw/19271/hsj/sj-c/sjc-7-1.htm)和袁信愛《認知與價值》一文(國際網址:http://www.hfu.edu.tw/~ph/lbc/BC/5TH/BC0504.HTM)等。 5 本文涉及《六祖大師法寶壇經》者,皆據法海集、德清勘校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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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察之。」6將天理與人欲對立起來,這是儒家理學對天理與人欲的基本立場。那麽,什麽是斷惑證真、什麽是存理去欲呢?二者之間又有什麽樣的差別呢?要弄清這些問題,就必須從斷惑證真與存理去欲的內容入手。
提及斷惑證真,就必須首先瞭解什麽是惑、什麽是真、什麽是證。這是因爲,此處的「惑」與「真」都有特殊的涵義,而此處的「證」則是佛教的專用語,如果不能對它們有確切的瞭解,就不可能弄清斷惑證真的真意。 6 本文涉及《朱子語類》者,皆據西京清麓叢書正編版。 7 本文引用的《成唯識論》,皆據南京金陵刻經處版。 8 當然,佛教所說的苦不同于世俗觀念的苦,它是輪回意義上的苦,不一定同人們一般的痛苦感受有關。請參考拙作《佛教的苦受觀》,香港《人文》月刊第95期,2001年11月。國際網址:http://www.arts.cuhk.edu.hk/~hkshp/humanities/ph95-03.htm 9 本文引用的《大佛頂首楞嚴經》,皆據南京金陵刻經處版。 10 《五燈會元》,宋代普濟撰。本文引用的《五燈會元》,皆據《四部叢刊》影印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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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麽,斷惑之後是什麽樣子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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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什麽,凡是存在的,都無一例外地包括于其中,因爲它們是一切存在的真實狀况。 (二)存理去欲 存理去欲是儒家心性修煉的基本思路。《朱子語類·卷第十二》說: 11 《說文解字》,漢代許慎著,北京中華書局1963年影印版。 12 本文引用的《論語》,皆據《四部叢刊》影印本。 13 張揖著,《畿輔叢書》本。 14 《楚辭集注》,南宋朱熹著,上海古籍出版社版。 15 《呂氏春秋集釋》,許維遹編,北京中國書店1985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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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天理與人欲的作用方向是相反的。《朱子語類·卷第十三》說:「有天理自然之安,無人欲陷溺之危。」這就是說,天理存則安,人欲盛則危,人的安危取决于主導人的是天理還是人欲。當然,這是儒家的觀點,別人也許不同意。 (三)斷惑證真與存理去欲的區別 作爲心性修煉的基本思路,斷惑證真與存理去欲有不少類似之處。比如,前者所要斷證的惑真與後者所要存去的理欲雖然在功能上有相反的作用,但它們都是與生俱來的,它們都有不能同時發揮作用的特點,等等。然而,要探究佛教與儒家心性修煉的不同,就不能不明辨斷惑證真與存理去欲的差別。具體說來,斷惑證真與存理去欲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第一,目標不同;第二,手段不同;第三,對象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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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第一,無住無往亦無來,三世諸佛從中出。當用大智慧打破五蘊煩惱塵勞,如此修行,定成佛道,變三毒爲戒定慧。」《六祖壇經∙機緣品第七》說:「汝之本性,猶如虛空,了無一物可見,是名『正見』;無一物可知,是名『真知』。無有青黃長短,但見本源清淨、覺體圓明,即名『見性成佛』,亦名『如來知見』。」這就是說,在佛教,見性成佛是佛教修煉的目的,斷惑只是佛教修煉的方法而不是目的。《傳習錄·卷上》說: 16 本文引用的《傳習錄》,皆據《四部叢刊》影印本。 17 陳明在《王道的重建:格物致知新說》一文中從時代的遞嬗、儒家的立場、宗教的背景、人格的建構諸方面就《大學》給出了自己對「格物致知」的論說,希望以此「扭轉宋儒以來的心性學詮釋進路,從「述」與「作」的苦心孤詣中尋繹先賢所以立言之意,作爲今天繼承和發展的支撑」。作者認爲:「格物,即是于物上體悟冥會,從特定的物我連接中,由所命自天的在物之性『反求諸己』,形成或强化對在己之性的自覺。其內在目的,可套用上博簡《性情論》的話,『所以生德于中者也』;其外在目標,則是用作『親民、止于至善』的行爲之基。這一由感通所致之知,即是孔孟諸儒所念茲在茲的生生不已之德,仁民愛物之心。需要强調的一點是,它的社會內容是人文性的,它的思維形式則帶有宗教性。」「《大學》所討論的既不是抽象的認識論問題,也不是什麽『爲學次第』的問題,而是關于王道政治之重建的某種系統理論。其關鍵處格物致知,因爲是要確立某種價值理念,而這種價值理念原本就是主體的某種屬性(社會的某種需要),所以,在這個過程中應予特別關注的不是特定主體與客體之間的認知關係,而是當時歷史情境中社會存在(人)所具有的價值取向、自然存在(物)所被賦予的文化色彩這樣一種意義結構。」詳見四川大學哲學系《思問》網:http://www.siwen.org/zhexueshi/wddcjgwzzxs.htm 18 理學格物致知的重心在于道問學,而心學格物致知的重心則在于尊德性。厦門大學樂愛國、高令印認爲:「朱熹的格物致知包括了格自然之物的科學研究活動。」(《朱熹格物致知論的科學精神及其歷史作用》,國際網址:www.xmu.edu.cn/chinese/resources/xuebao/97.1.10.htm)孫景壇認爲,宋明理學不是儒家。作者的立論相當獨到,但其論述却不足以成立其說。原因在于,作者幷沒有對「儒家是什麽」這個基礎命題作出探討。因此,我不認同作者的主張。孫景壇的主張,詳見《宋明理學非儒家論》,發表于《南京社會科學》1996年第4期,人大報刊複印資料《中國哲學與哲學史》1996年第8期全文轉載。電子版:http://www.confucius2000.com/confucian/smlxfrjl.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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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不同是說,斷惑證真與存理去欲的修煉對象是不同的。其中,佛教要斷的是惑,儒家要去的是人欲,「惑」與「人欲」是不同的範疇。根據佛教的說法,一切衆生皆有惑,即使是阿羅漢和大菩薩,也依然有惑。衆生的惑或許有許多時候同于人欲,但阿羅漢和大菩薩的惑就顯然不是人欲所能衡量的。這是因爲,人欲實際上都是現前發生的不合天理的行爲表現,而阿羅漢和大菩薩的惑則僅僅是從無明或煩惱種子的角度說的,是相對于諸佛的明而說的,它沒有現行的表現。另外,佛教要證的是真,儒家要存的是理,「真」與「理」也是不同的範疇。根據佛教的說法,這個真是遠離遍計所執之後所呈現的事物的本來面目。這個本來面目有理的層面與事的層面:如果就理的層面說,它或許同儒家的天理相近;但如果就事的層面說,則它與儒家要存的天理幷無必然的聯繫。因此,就修煉的對象說,斷惑證真與存理去欲是截然不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