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佛寺協會
一九八九年中華民國政府修正人民團體法,開放同一組織區域內得組織二個以上同級同類之團體, 佛教社團於是紛紛申請設立,如雨後春筍般蓬勃發展。 【壹】、成立緣起 一九九一年中華佛寺協會由分布全台各地三十一間登記有案的佛寺道場聯名發起,歷經一年籌備, 於一九九二年五月二十二日在台北劍潭活動中心舉行成立大會,推選第一屆理監事四十六位,定紹(淨 良)法師為理事長,聘任林蓉芝居士為秘書長,正式對外展開運作,一九九三年三月由所屬八間佛寺各 捐助基金向教育部申請成立設立財團法人佛寺文教基金會,董事九位,並推舉開證法師為董事長,原會 址設於高雄龍泉寺,一九九四年十一月十九日遷至高雄市中正二路81號8樓現址,一九九五年七月蒙龍皇 寺住持敬問法師捐贈遺款購買為會館。 中華佛寺協會為一單純僧伽團體,章程規定須由僧眾住持之佛教道場才得以加入為團體會員,並且 只有團體會員沒有個人會員,每年舉行會員大會一次,由各佛寺會員推派代表參加,現有會員一七二單 位,並持續增加中。 【貳】、宗旨任務 該協會對外以結合全國佛教 寺院,發揮團體功能,積極爭取合法權益,保障僧伽、維護寺產、培育 僧才、宣揚佛法、舉辦文教公益事業、福利社會為宗旨。對內則以加強服務,輔導寺院組織健全化,以維 護僧團權益,舉辦各類講習,並著重法令的解析與宣導,加強與政府的溝通協調,扮演代言人角色,成立 六年來,協助解決寺廟糾爭無數,每年承辦內政部委任大型活動,績效卓著,自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六年 連續四度榮獲內政部全國性績優社團表揚。 所肩負的任務如下:
一、輔導寺院建立組織制度並協助辦理各項行政工作。 【參】、展望未來 該會是唯一以佛 教僧眾寺院為成員的社會團體,扮演台灣佛寺代言人角色,以維護佛教整體權益為宗旨 任務,唯有僧團和合,道場興隆,才能饒益眾生,及至促進社會祥和。 面對多元社會各項嚴勵挑戰,身為佛弟子實有不容推卸的責任使命,展望未來,該會誓必更積極努力,結 集佛寺力量發揮多元功能,才能因應時代需求。 十年來在歷任理事長睿智領導及理監事、會員同心護持之下,該會一宜秉持上述宗旨目的,為教服務,截 至目前,除了第四項「成立教義學術專研機構,編定佛教各級學院統一教材」尚未達成外,餘皆陸續完成,尤 以充分發揮教團功能、保障佛寺權益、輔導解決寺院困擾,難以計數,積極爭取修訂法令,護衛教產,與政府 建立良好的互動關係,並屢獲表彰,佛寺會亦迭有成長,目前已有二百多間;每年除依章程舉辦活動,亦承辦 內政部委託活動,服務範圍已擴及各宗教,並將十年努力績效,分類記述以回饋各界關懷愛護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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