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乙法師》簡譜


天乙法師法相。
(照片來源:釋見曄編著,釋自鑰校訂《走過台灣佛教轉型期的比丘尼--釋天乙》封面)
「比丘尼必須自己教導比丘尼!」「比丘尼要站起來,培養承擔及解決問題的能力!」這是天乙法師在民國四、五十年代於授戒場中不斷呼籲的思想。在那個保守封閉、男女社會地位落差極大的年代;在台灣佛教剛從僧俗不分的日本式、齋教式佛教過渡到中國大陸式佛教的時代,天乙法師以她獨特的見解與堅定的自信,致力喚醒比丘尼的自覺意識,向教界與社會大眾宣告:「住持正法的責任是不分男、女眾的!」-在天乙法師短短五十餘年的一生,沒有足以傲人的事業,沒有任何著作傳世,但她強調「比丘尼對佛教的責任」的遠見與眼光,整頓了尼眾的生活理念,創造了尼眾的新形象,更影響了日後台灣比丘尼的生態,創辦香光尼僧團的悟因法師便是受學於她,而深受啟發。

出家後接受「管理」、「弘化」的訓練

天乙法師俗名洪金珠,生於民國十三年十一月十六日(農曆十月五日)。優渥的家庭環境及喜歡讀書的個人特質,使天乙法師有受高等教育的機會,而幼年時於菜堂的熏習及家人對她抱持不婚心態的認同,促使她選擇走入佛門。值得一提的是,天乙法師出家後參與傳戒會的角色及經驗,奠定了她在台灣佛教界的地位。在眾多尼眾中,她會有如此的機緣可能是因為她有令人注目的高學歷-日本東京昭和大學文科畢業,以及獨特氣質的緣故,使得她在求受戒時,便立刻受到白聖長老的重視;而於東山寺的修學,則造就了她經營寺院、領眾弘化的能力。

民國三十六年,天乙法師自日本回國,回國後負責管理家中的糕餅店。三十七年於東山寺剃度,拜圓融為師,法名印儀,字號天乙法師,圓頂後隨即擔任東山寺的當家,民國四十年就已經收了第一位徒弟-乙純,直到民國四十二年(農曆四十一年底)才於台南大仙寺受三壇大戒;可見天乙法師在受具足戒之前,就已經在東山寺領眾、授徒了。

根據悟因法師描述,當時東山寺有兩大優良傳統,第一是實施請執制度;第二是積極從事佛教事業,常舉辦講經說法等活動。在東山寺領執時認識的人脈,成為天乙法師住持一方時的人力資源,天乙法師後來雖離開東山寺,但她仍將這兩大特色落實在自己的道場中。其次,天乙法師的師父-圓融法師,言談及做事方法頗具男眾氣概,教導徒眾時更是嚴厲,但是天乙法師卻採用喝斥的方式來教導弟子,從來不體罰。

台灣早期的出家人非常吃苦耐勞,生活中除了茹素、早晚課誦外,還要為信眾誦經,更得下田、上山農耕……,而修行的生活內容就是這些,東山寺的女眾出家人也不例外,天乙法師受戒前在東山寺的生活就是如此,可能是這樣的生活方式建構出她對「修行」的看法。因為後來她對弟子的要求及期許,也不離這樣的修行內容,同時她所住持的道場,也與東山寺一樣沒有什麼福利可言。

天乙法師在東山寺的執事訓練大抵屬於「管理」及「弘化」兩方面。這樣的經驗在她管理半天岩、興隆寺道場之後,也提供了她改善的根據。天乙法師在東山寺主要的磨鍊來自執事及與其資質有關的工作,包括擔任當家、協助圓融處理佛教會事務、代理佛教會理事長、主持法事、演講、組念佛會並開示,以及帶領剃度弟子等。

至於天乙法師對佛法的了解,除了聽聞受邀到東山寺的外來法師演講外,就是自修。根據悟因法師描述,天乙法師在東山寺修學的短短數年間,便已造就經營寺院、教導徒眾、對外弘法、應對進退的能力,這也是她後來能主持四個道場的主要根柢。

寺院的經營管理

天乙從二十五歲出家到三十三歲參學告一段落,大抵而言,此段時期可以說是她的內修、奠基階段。而從三十四歲住持半天岩紫雲寺開始,到五十七歲往生,這段時間是她一生中的發展時期。在這期間,天乙主要的活動以「寺院經營」及「戒場參與」為主。所謂「寺院經營」主要有二大主軸的管理,一是寺院人事,一是寺院經濟。

天乙管理人事的主要理念來自戒律,強調女眾宜群居而安住一處。她常勉勵住眾,只有老實修行、自己體會,才是真正屬於自己的。住眾在基本生存之外,有學習,能聽到指導的語言,是能夠安住的實質原因。跟據悟因法師的口訪資料顯示,在天乙住持的道場(嘉義半天岩紫雲寺、高雄興隆寺、台北圓通學苑、彰化白雲寺)中,半天岩和興隆寺的人事分配(請執)及管理主要由天乙負責,這兩個道場雖然是由地方人士請天乙前去住持,但寺內所有重大決定都由天乙負責處理,此外,兩個道場的人眾大部分由天乙剃度,有不同於圓通學苑的領導情況出現。

能夠如此,表示她的確有令住眾安住的原因。釋乙純(天乙弟子)敘述她對住眾常勉勵「好好修行」,「福慧雙修」,「不要一直希望別人準備好好的給我們,而是要自己親身努力、磨鍊、體會;不要常想撿別人的甘蔗渣來吃;只有老實修行,自己體會,才是真正屬於自己的。」這樣的開示不異是住眾遇到困境時堅忍安住的指導,而她個人所具備的條件-有法有食,住眾在基本生存之外,有學習,有能指導她們的人,雖然住眾對她又敬又畏,但在喝斥中能夠聽到指導的語言,這才是住眾安住的實質原因吧!

悟因法師說,天乙法師在人事管理上有兩個原則,一個是成者不壞;一個是大執事人身先士卒,要行正法,本身更要勤勞,不要以為自己領大執事,有權利罵人就可以用大帽子亂扣人。

天乙法師在請執與人事管理方面的原則及作法,歸納言之,在請執時的考慮有:人眾能力及團體安定;對人眾領執的主要教導為:執事是神聖的;領執應盡心盡力,以培植福德;尊重如法的請執程序;福至心靈;放捨身心。至於人事分工方面,則重用單一負責人。人事問題之處理則以公平、公正自期,並給予觀念上的教導為原則。

在天乙法師能全權處理的半天岩和興隆寺,其人事管理方面,入眾資格並沒有具體的規定,重在考慮當事人身家清白、是否真要修行,而不是對整個佛教的影響,所以只要符合這原則,大抵都能入寺修行,包括安單與非安單者,而且除了興隆寺的原住眾會剃度自己的弟子外,圓頂者都以天乙為剃度和尚尼。入眾之後的安眾,則先以領執令人眾護持道場、與人相處、在其中自我修行安頓身心。安單眾雖因不領執而令非安單者有次等公民的感覺,但她們對常住經濟有實質作用,在困苦的當時反而有護持經濟的功能。此外,天乙法師因行程緊湊忙碌,寺院管理殆多委託一位負責人總籌,她用此方法掌握寺院的一切。 另一種通常用來安眾的管道是提供住眾福利,關於這方面的設想,天乙的作為幾乎等於零,住眾都得自己想辦法。但是天乙的人眾卻並不因此而多流動,這或許是當時整個佛教寺院大多如此,出家以後能住在寺院道場,只要有得住、有三餐可吃、有執事做、可以修行拜佛、死後功德堂上有個牌位,大家就很知足了。此外,或許也與她能以「法」育眾有關。

修學的轉捩點-親近慈航與白聖長老

民國四十二年春(農曆為四十一年底)天乙法師受具足戒後,回東山寺繼續擔任當家,同年秋冬之際,即展開其個人的參學生涯,直到民國四十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晉山半天岩紫雲寺為止。在這段期間,天乙法師先後親近了教界兩位大德-釋慈航和釋白聖,成為她修學生活的轉捩點。

天乙法師在汐止的修學時間雖然很短,但是她有機會用較長的完整時間接觸教理,同時也接受了慈航通俗演講的弘法方式及為佛教發心的觀念。天乙法師還未出家時,就認識了甫到台灣環島弘法的慈航法師。當慈航在民國三十九年從中壢遷到汐止建彌勒內院之後,曾邀天乙法師北上就學,天乙法師答應,但直到民國四十二年十月至民國四十三年五月,天乙法師才有機緣進入汐止靜修院就讀佛學研究班,親近慈航法師,當時慈航法師通俗演講的弘法風格,直接影響天乙法師日後的弘法方式。慈航法師圓寂後,乙法師也離開靜修院,而開始了另一段參學的旅程,這次她從學的對象就是白聖。從民國四十三年九月到民國四十五年二月,天乙法師追隨白聖法師,以傳戒重建大陸佛教於台灣的理念,促使她擔負起教育比丘尼的使命。

天乙法師一生中共有兩次於戒場任得戒和尚尼。第一次是五十九年臨濟寺傳戒,天乙除任大引贊、講《四分比丘尼戒》之外,並擔任得戒和尚尼;第二次是六十五年龍湖庵傳戒,任得戒和尚尼、開堂和尚尼等。尤其任「開堂和尚尼」最具代表性,以女眾身分直接教導女眾演禮,這對台灣戒壇而言,可謂空前創舉。

天乙法師跟隨白聖長老修學的另一個管道就是戒場的歷練。她的第一次參與戒場任引贊師是在民國四十三年九月,當時她才三十一歲,從此之後,直到六十五年龍湖庵傳三壇大戒為止,幾乎在每次戒場中,有白聖就有天乙法師,天乙法師在戒場所扮演的角色也從生澀的引贊、口譯,漸次而能代白聖講戒(如民國六十五年負責講《梵網經》的白聖有事必須離開戒場,就由天乙法師代講兩天),乃至於親自負責講戒,甚至任得戒和尚尼、開堂和尚尼。白聖長老曾讚嘆說:「在台省尼眾中,對尼戒有研究基礎的,除了天一外恐難找到第二人」

天乙在戒壇講戒的特色是「清楚、開放、大方」。早期由比丘講比丘尼戒,很多戒律細節都有所避諱,無法直言;天乙以女眾的身分講比丘尼戒,也許是突破了比丘講戒的限制,也許是天乙個人自然、開放的個性使然,所以她在講戒時無所避諱。由於戒壇是佛教界長老對新戒諄諄教誨之處,所以天乙講戒時,也把握機會教導比丘尼,其中肯定受戒的意義,女眾出家應有的觀念、儀態,並對女眾習氣以及台灣佛教所獨有的於寺院中「男女共住」等弊病大加撻伐。

天乙法師曾說,身為比丘尼,最基本的要件是「懂尼戒」,懂了尼戒,才知道修行的方法;在修行過程中,更要以敬重戒律的心來持守。天乙法師認為修行以懂戒、守戒為基礎,戒律對個人來說也是如此。

在天乙法師離開東山寺而出外參學的四年多裡,根據悟因法師的推測,天乙法師大抵在基隆及三壇大戒戒場活動。民國四十三年六月,天乙法師追隨白聖於基隆寶明寺聽《楞嚴經》下半部,九月於獅頭山元光寺戒場任引贊師;民國四十四年三月-四月於十普寺戒場任引贊師,四月-十一月隨白聖法師先後在獅頭山海會寺、羅東白蓮寺結夏,任女眾班長,並參與白聖法師於白蓮寺講地藏經法會;民國四十五年一月-二月,於火山碧雲寺戒場任引贊師,十二月-四十六年一月,於屏東東山寺戒場任引贊師。民國四十六年天乙法師到嘉義朴子高明寺講經,並遊半天岩,在十一月二十四日(農曆十月三日)即晉山半天岩任住持。

天乙法師的眼光與魄力在她一生全力投入的兩大志業:「戒場參與」、「寺院經營」中彰顯無遺。從民國四十三年之後,天乙法師追隨白聖長老傳戒,在戒場中,她擔任過引贊、翻譯、講戒、得戒和尚尼、開堂和尚尼等。不管擔任何種角色,她都不斷呼籲戒子:「女眾必須自己教導女眾」,並勉勵她們,不要讓傳統「女性業障比男性深重」的觀念束縛自己:「真正的出家學道,就是要在我們可以發揮的範圍內努力!」這種突破性的說法,令當時參與過戒場的人記憶深刻。

天乙法師於民國六十五年籌備龍湖庵傳戒時,曾計劃「單傳尼戒」,進一步推動「女眾自己教導女眾」的理想,不料消息一出,各方反對聲浪接踵而至,但她堅定地認為:「尊重是尊重,行動是行動」,並清楚地知道:「你們(指比丘)反對純傳尼戒,所緣的只是『慣例』,在戒律是站不住腳的,從戒律上來看,我可以這樣堅持。」雖然後來因各方反對而改回舊制,但女眾仍是「二部僧中授」,天乙法師更以「開堂和尚尼」的身分直接教導女眾演禮,這在台灣佛教界可說空前的創舉,說明女眾可以獨立於男眾之外,在戒壇直接教導女眾。

除了參與戒場,教育比丘尼外,天乙法師提倡「比丘尼自己教導比丘尼」,她一生住持四個道場-嘉義半天岩紫雲寺、高雄興隆寺、彰化白雲寺、台北圓通學苑。由於專研戒律,所以對寺院的管理理念也來自於戒律,認為女眾宜群居一處,過共住、共修、共學的生活,她抱持的理念是:「女眾要互相扶持」、「比丘尼事比丘尼決」、「女眾修行要靠自己,不要依賴男眾」,這樣的風格不但落實在她自己住持的道場,也在她常挺身處理問題的其他女眾道場間。

不要拿現有的限制及環境因素,當成是自己不肯精進的藉口,這是天乙的觀念-「真正的出家學道,就是要在我們可以發揮的範圍內努力。」天乙一直強調「比丘尼對佛教的責任」,落實的步驟以提昇比丘尼素質為要,比丘尼素質的提昇,除了由比丘尼教導比丘尼之外,還可以「組織比丘尼僧團」來實踐。

回饋白聖知遇之恩

追隨白聖學習以及後來陸續在戒場的磨鍊,不只使天乙法師奠下教理的基礎,更熟悉戒壇的運作軌則,對透過戒壇管道教育比丘尼生出無比的使命感,其能力與見識皆具,是白聖推動傳戒時的得力助手。相對地,她的才華不但為白聖所愛惜,而她也確實是白聖接觸台灣佛教,以至能深入影響台灣佛教的重要橋樑。四十年初期的結夏參學,不可不說是天乙法師當代佛教界能佔一席之地的重要契機,難怪天乙法師會向弟子們說-「受戒是她個人修學的轉捩點之一」,若無受戒的因緣而受到賞識,她就沒有追隨白聖聽經、結夏,乃至於入戒場發心,終至完成重要志業的一切機緣。

有鑒於此,天乙法師以延續白派法脈及照顧中國佛教三藏學院畢業的女眾學僧,來回饋白聖的知遇之恩:

一、延續白派法脈:

早在民國五十年,白聖第一次在台灣傳法,即以天乙法師為第一位女眾法子,並為取法名「定覺」。天乙法師同時肩負二條法脈,就在她住持的四個道場中,從所收的弟子間傳了下去。

二、照顧中國佛教三藏學院畢業的女眾學僧:

民國五十二年,由於白聖為了要安頓自三藏學院畢業尚未找到道場安住的女眾,而接下圓通學苑時,就特別請天乙法師任學苑住持,以統領這群沒有台灣寺院生活經驗的女眾們。當天乙法師擔任住持期間,因各方女眾在師承、經驗、觀念上,彼此之間有相當的隔閡,使得天乙法師在處理人事時深感棘手。即使如此,當有人建議她向白聖請辭住持時,她還是以「人要重允諾,我受師父之託!」-而堅持直到嚥下最後一口氣,才把照顧學苑僧眾的責任交回白聖手中。

至於白聖愛惜天乙法師的才華,也在他〈回憶天乙法師尼師一生的事蹟〉文中表露無遺:

又我每次為她作佛事時,總是想到,我年近八十,所謂「八十老翁悼青年」,我是來日無幾,她還只五十餘歲,正是發心為佛教宏法度生之時,怎可一旦逝世捨去一切不顧,反而遺留一些未了的工作要我這形將入土的老朽,去完成她的遺志。說來亦不勝悲切之至了。

天乙在戒壇的參與及表現,不僅凸顯其個人的貢獻,也說明了她在佛教界的地位及重要性。說天乙為比丘尼爭取在教界及社會上的地位,而為光復後台灣佛教比丘尼的楷範,實不為過。日據時代台灣佛教半僧半俗的狀況,自光復後的民國四十二年起,因白聖等極力推動三壇大戒之傳授而漸回歸中國的傳統,其中天乙的參與戒壇,則不但協助白聖使當時台灣佛教的「菜姑」過渡為「比丘尼」,更使比丘尼眾得以因應知識日漸普及全民的時潮,而在佛教界、在社會上擁有自己的天地。 「女眾可以在佛門奉獻什麼?」-天乙法師一生以她的身教、言教不斷帶動、示範,使得比丘尼在佛教及社會中的角色更為明確,也證明尼眾也有魄力、膽識來承擔佛教志業。

資料來源:《香光莊嚴》第五十七、五十八期;《釋天乙》-走過台灣佛教轉型期的比丘尼。
***本文經悟因法師指正;黃美英彙整;2002/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