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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龍筋鳳髓判》看唐代法律與佛教間的交涉—— 以〈造像違佛法判〉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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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鄧葶涓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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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題名 |
全國佛學論文聯合發表會論文集(第31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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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 2020.09 |
頁次 | 75 - 108 |
出版者 | 佛光大學 |
出版者網址 |
https://website.fgu.edu.tw/zh_tw/abo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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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 | 宜蘭縣, 臺灣 [I-lan hsien, Taiwan] |
資料類型 | 會議論文=Proceeding Article |
使用語言 | 中文=Chinese |
附註項 | 作者為佛光大學佛教學系碩士班。 |
關鍵詞 | 唐代; 佛教; 法律; 佛教政策 |
摘要 | 自佛教傳入中國以來,佛教就與社會各個層面互動頻繁,法律層面即是其中之一。然而以往論及唐代佛教與法律的交涉議題時,研究者多從佛教相關的國家律令、詔令等進行分析、整理,卻較少從法律的裁判與執行層面,對政策的執行背景、規範的實踐情況進行探討。但在中華法系「理想法典」的特殊現象,與古代「人治」重於「法治」的傳統下,法律的制定與實際應用兩者勢必會有所分歧。因此同時從法律文本與法律實踐兩者進行檢視,才能更貼切的還原當時的法律情況。藉此觀察佛教與律令的交涉,也才能更為準確的掌握佛教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基於上述思考,本文將從唐代前期文人張鷟的擬判集《龍筋鳳髓判》著手,分析判集中隸屬祠部的第二道判文─造像違佛法判。並在研究中運用《唐書》、 《冊府元龜》、《全唐文》等傳統史籍,以及《唐會要》、《唐六典》等法律文獻與佛教典籍,對判文中提及的佛教現象,如:建造大像、寺院經濟等問題進行探討。雖從法律的角度來看,現今並未留存與造像違佛法判直接對應的律令和規範,故無法得知當時律令援引的情況。然而如將張鷟的判文與同一時代發生的事件相對照,會發現在反對建造大像的理由上,張鷟的意見與當時代官員們的見解是相呼應的。且此判被收錄在被認為是考試範本的《龍筋鳳髓判》中,其內容應對當時官員們書寫判文有著一定的影響。因此,透過對這篇判文進行分析,應能對理解當時官員們在判決時,是抱持何種態度看待佛教上有所幫助。 |
目次 | 一、前言 76 二、 張鷟及其《龍筋鳳髓判》 78 一、張鷟的生平 78 (一)張鷟的生平 79 (二)張鷟與佛教 81 二、《龍筋鳳髓判》其書 85 (一)《龍筋鳳髓判》的版本流傳 85 (三)《龍筋鳳髓判》的價值與特色 88 三、造像違佛法判的分析 90 (一)造像違佛法判的創作來源 91 (二)唐代寺院僧尼之經濟來源 93 (三)朝中大臣對造大像的批判 98 四、結論 104 參考文獻 105 |
點閱次數 | 372 |
建檔日期 | 2022.10.13 |
更新日期 | 2023.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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