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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法論知覺—以<<廣百論釋論.破根境品>>為考察核心=Dharmapāla on Perception: a study of "Refutation of Sense Organs and Their Objects" of the Dasheng Guangbailun Shilun
作者 吳芝瑩 (撰)=Wu, Chih-ying (compose)
出版日期2016
頁次87
出版者國立政治大學
出版者網址 https://www.nccu.edu.tw
出版地臺北市, 臺灣 [Taipei shih, Taiwan]
資料類型博碩士論文=Thesis and Dissertation
使用語言中文=Chinese
學位類別碩士
校院名稱國立政治大學
系所名稱宗教研究所
指導教授耿晴=Keng, Ching
畢業年度104
關鍵詞護法; 提婆; 根; 外境; 因明
摘要本研究以《大乘廣百論釋論》第七卷〈破根境品〉為研究核心,目的在於深入了解護法 (Dharmapāla) 如何看待五種感官識,以及其知識論立場。〈破根境品〉主要以數論宗、勝論宗等外道為論諍對象,兼破佛教他宗論點。文本依據頌文,先破境、再除根:論主(護法、提婆)首先談論外境與內根存在與否的形上學問題,並駁斥實在論者主張認識對象為實際存在、獨立於意識以外的境,分別以極微說、「部分—全體」之矛盾、「性質—實體」關係來論證外境非實有;其次破根,首先回應佛教內部「眼等五根為四大種所造淨色」的挑戰,接著個別論破數論宗及勝論宗對於根境關係的主張。經過⼀連串的論辯,護法最後到達「是則根境安立不成,故不應言諸根實有」此⼀結論。在此,則延伸出認識論的問題,意即:如若根與境無從安立,則認識如何可能?藉由檢討〈破常品〉與〈破邊執品〉,可知護法引進種子與功能的概念重新解釋認識形成之過程。
此外,本文亦檢討護法與提婆的論證方式。護法深受陳那量論影響,並在其論著中廣用因明三支論式;另⼀方面,提婆雖然則主要以兩難論證為其論理方式,且師承龍樹,但其在《廣百論》中,卻未如龍樹⼀般對量論採取強烈的批判態度,甚至在〈教誡弟子品〉中,認可以立宗作為破斥論敵之手法。是故,若能重構提婆與護法之論證,並釐清後者如何在釋文中合理化(或以因明論式來表達)提婆的論證,相信能將因明與歸謬論證的研究往前推進⼀步。
目次一、導論
1、計畫緣起 1
2、文獻回顧 2
3、研究進路 5
4、論文架構 6
二、護法破外境
1、前言 17
2、分體論 17
3、形色與顯色 23
4、實有與性質的關係 28
5、護法總破諸法 30
6、小結 31
三、護法破根
1、前言 33
2、護法對阿毘達磨的反駁 33
3、業、功能與作用 37
4、<破常品>與<破邊執品>中的五根 41
5、種子與三界 44
6、識與認識 46
7、小結 48
四、護法與提婆的論證法
1、前言 50
2、提婆的論證進路 50
3、提婆的方法論態度 53
4、護法的論證進路 55
5、護法的矛盾立場 61
6、護法的方法論態度 63
7、小結 64
五、結語
1、各章回顧 66
2、整體檢討 67
六、附錄一:<破根境品>句讀校訂版 70
七、附錄二:參考資料 85
點閱次數58
建檔日期2023.05.29
更新日期2023.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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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67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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