觸之研究

化聲
現代佛教學術叢刊第26冊
大乘出版社出版
1978年11月初版
頁169-180


. 169頁 一、名義 觸以角,蜀音,蜀為桑中之蟲。其眉目之角度,兩兩接 近,故名。若引伸其義,以尾則為屬,以犬則為獨。其應用 於萬事萬物,以及心的狀態者,特六書假借轉注之例。吾人 放懷宇宙,見夫鳶飛鳥躍,山峙水流,風動雲起,目往月來 ,幾認為各個自由之行動,詎知此形形色色,乃相磨、相盪 、相吸、相切、相消、相息、相凌、相奪、蟬聯焉,鉤囗焉 ,以成此大生命之潮流,試取動物植移置實驗室中,絕其日 光水土空氣養料等生活之外緣。則立呈枯亡之象,生理如是 ,心理亦然。 二、成分 170頁 哲學家好總合的研究,故歸納萬物之原質,曰﹕唯物, 或唯心。科學家好分析的研究,故演繹萬物之原素,曰﹕水 為氫氫氧所變化,火為碳酸之反應。各走極端,飲馬分河。 實則總合者,即總合其分析。分析者,即分析其總合。前者 體大,後者思神。相成非相刃也。就無盡原起之義,則無論 何者。不能唯我獨尊。依方便假設之理,則無論何者,皆可 代表一切。今據印度論師,決擇觸之成分於左。 (甲)根 即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也。 內分浮塵、勝義兩種。浮塵根即四大組成可見有對之色身。 淨色根則類似生理學家所謂之神經細胞也。 (乙)境 即色塵、聲塵、香塵、味塵、觸塵、法塵也。 (丙)識 即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也。 三、構造 甲、先決問題 觸之成分,既為根境識三。則欲研究觸之構造,須明根 境識三之狀態。成唯識云﹕ 謂根境識,更相隨順,故名三和。 此正提出觸生之先決條件也。關於此點,當時論師,意 設二難。 171頁 (子)三和不具難 疾病羸劣,五官隨缺,則根不隨順。二遠所遮,四障所 礙。則境不隨順。昏沈掉舉,睡眠悶絕,則識不隨順。是為 根境識三不具難。 (丑)三和乖違難 手揮七弦,目送飛鴻,則聲塵眼識。焚香靜坐,想入非 非,則香塵意境。北窗高臥,風送鐘聲,則身根耳識,是為 根境識三違乖難。 (寅)破不具 彼俱非理,所以者何。三五良霄,以清淨眼,賞光明月 ,根和塵合,固稱良足。好景不常,片雲飛至,以通例言, 遮斷隨順。試問識月之眼,今識雲否。如未識雲,知誰遮月 。如已識運,雲豈非境,壁障外影,手遮日光。此壁與手, 是否同境。宛轉推求,孰非誰順。冥目靜坐,似絕外緣。光 影門頭,何非色境。瞽者眼簾,常現黑暗,聾者耳鼓,慣作 雷鳴。誰云根壞,即無見聞。香魂出竅,色陰蛻蟬。前五第 六,雖云斷絕,種子器界,緣有七八,根境識三,何所不具 。 (卯)破乖違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昧,此為 根境識互乖之適例。然斯乃別境尋求之後,而非率爾墜心之 時。語云﹕觸目驚心。夫觸在於目,干心底事,然而心倏驚 者,心與目不 172頁 相乖也。好夢正酣,六識內轉,晨鐘一聲,耳目齊醒。聽與 視不相違也。講堂之上,目視教科學,耳聽講師言,舌根微 轉,已身心一致矣。倏有一股芳香,直撲鼻端,亦覺娛情。 更或眇茲蚊虫,衣底裙邊,痛下一錐,竟能揮之以手,可知 六六之法,實能同時齊現。 六根六塵六識,不僅可以齊現,並且可以互用。佛菩薩 之以耳視以目聽無論矣。蛇類以眼聞聲,蛔蟲以皮知味,鵲 類雄鳴上風,雌鳴下風,以目注視,即能受妊。是以耳目作 男女二根之用,此等現象,動物學名曰異官同功。既官異尚 能功同,況各官各行各境,云何有礙。是知論言三和者,舉 其全數之稱。隨順者,遮其乖角之計。更相者,表其展轉之 狀。又云﹕六識三性容俱,率爾等流,眼等五識,或多或少 ,容俱起故。不啻自行注腳矣。 乙、正銓構造 根塵識和合之狀既明,則觸之構造可得而言矣。故論緊 接上文曰﹕ 觸依彼生,令彼和合,故說為彼。 但此三句,各有問難,依文次第,分辯于後。 (子)觸依彼生難 五官百骸,剎那代謝,是根住過去。電光一閃,已屬前 塵。或法住法位,冥無端倪,是境兼過未。照用當前,分明 顯現,是識屬現在。彼根境識,分居三世,如何說觸,依彼 而生,以未來 173頁 境,生現在觸,因後果前,世間相違,豈無父母,先有兒孫 ,誰有智者,承認斯事。 (1)小乘人答 小乘人答,根境識三,雖各一世,然根境為因,根識為 果。因果義成,即名和合。同辦一事,順生於觸。國家將興 ,必有禎祥﹔國家將亡,必有妖孽。興亡為因,尚在未來。 禎祥妖孽,何妨現在。月暈而風,礎潤而雨。先果礎月,此 例甚多,何事興難。 (2)大乘人答 大乘論曰﹕根等對觸,實係助緣,而非親因,各有種故 ,未來諸法,為現取時,但能為境,順生心等,故現識觸, 名境所生。況過去過去,未來未來,都是假法,卻無實義。 唯有現在,相續不斷,根境識三,不住他世,觸依彼生,於 理無失。 (丑)令彼和合難 (1) 勝論師計根塵識三自能和合而非觸令彼和 五大成眼根,火大偏多,色是火家求那,故眼還見色。 五大成耳根,空大偏多,聲是空家求那,故耳還聞聲。五大 成鼻根,地大偏多,香是地家求那,故鼻還聞香。五大成舌 根, 水大偏多,味是水家求那,故舌還知味。五大成身根 ,風大偏多,觸是風家求那,故身還覺觸。所以見不超色, 聽不越聲,各趣自境,非干觸和。 174頁 (2) 俱舍論師說根塵識三半合半不合即半觸半不觸 眼能見遠處色,眼中藥等,則不能見。耳能聞遠處聲, 響逼耳根,則不能聞。意無色故,無有方所。云何有合,耳 目與心,離中取境,離即非觸,鼻息斷時,不能嗅臭。若息 引香,鼻方能取。畫餅數珍,不足充飢,舌池湧津,齒頰餘 芬。色身最麤,其力亦弱,與物切近,方有所覺。鼻舌身三 ,合中取境,合則須觸。 (3) 婆娑師言根塵識三終不和合終不相觸 若諸極微,遍周相觸,同為一體,應相雜亂,若觸一分 ,不觸餘分,極微便成,有細分失,擊石拊手,中間發音, 若相觸者,手應化石,捄水洗身,皮現露珠,若相觸者,水 應入體。諸法四邊,各有勢用,相吸相推,故生空隙,外塵 來逼,互相拒遏,如人與人,不得混同,聲雖入耳,諸隔一 塵,眼雖現色,非色即眼,設許相觸,眼耳聲色,應成一物 ,何能見聞。 (4) 破勝論 眼既以色為德,何以見物色,不見眼色,見人間之色, 不見天上之色。耳既以聲為德,何以聽障內聲,不聽障外聲 ,聽畜道之聲,不聽鬼道之聲。鼻既以嗅為德,何以嗅近處 香,不嗅遠應香,能嗅鼻外之香,不嗅鼻內之香。舌既以味 為德,何以覺味為味,不覺舌為味,能嘗口內之味,不能嘗 口外之味。身既以觸為德,何以有觸處觸,無觸處不觸,有 觸時觸,無觸時不觸。可知 175頁 根塵識三,本無自性,亦非和合,實由諸根不壞,境界現前 ,觸發因緣,乃起見聞覺知也。 (5) 破俱舍 合中取境,因以為觸標準。即離中取境,亦須以觸為介 紹。蓋離者離其空間,而非離其因緣。若因緣可離,則眼何 以見色不見聲,耳何以聞聲不聞色。但因緣亦非常住,發縱 之機,則在夫觸。是以觸動九緣,眼遇之而成色,觸動八緣 ,耳遇之而成聲,觸動七緣,則鼻嗅舌嘗聲觸也。 (6) 破婆裟 極微之間,既有空隙,誰障其行,不得前進。中間既空 ,既不相礙。如何許為,障礙有對,極為勢用。為離體否, 若離體者,便同勝論,業句之義,若不離體,體外無用,何 不相觸,許有極微,尚成觸義。況大乘人,世界皆空,世界 空故,則眾微空。眾微空故,則一微空,空而不空,是為緣 生。緣生無性,觸發乃起。 (寅)故說為彼難 因果之關係有二﹕一物理的。即此因彼有,此與彼之形 狀雖異,其性質則同。一化學的。即此因彼生,彼此之間, 非特變其形態,並且異其體性。故前者之果,乃假名而非實 有。後者之果,則已離因而有自體矣。觸既因三和而有,故 經部論師,本其覺慧,別樹異幟,謂觸無實性,不過根境識 和合之假法,此亦當時論壇之一問題也。 176頁 不贊成其說,而提出反對之論調者,有部俱舍而外,尤 以唯識為最。以為三和是觸之因,觸是三和之果,果之觸, 非即因之三和。通常所謂觸是三和者,實以因名果,而果終 非因,故觸非僅假法,實有自性也。六六法中,有六觸身故 ,四食之中,有觸是故,十二緣起,觸緣受故。 (卯)總結構造 世界萬法,十八界攝盡無餘。而十八界者,即根境識之 影片放大也。泰西哲學家,箋箋於宇宙之原起為物為心者, 垂二千年,唯物之物,即根與境,唯心之心,知前六識而不 及七八,故唯物則不能攝心,唯心則不能攝物,兩相角立。 莫得其通,豈知若根若境,以第八賴耶收之,則皆為識知所 變。合之即一,開之為三,此一與三之間,能通其郵,續其 變,窮其化者,則為觸。是根境識為宇宙之成分。觸即成分 之大動力。根境識為宇宙之自我,觸即自我之大生命。世人 而欲究萬事萬物之創造者,吾請質直而答之曰觸。 四、作用 觸與根境識既有上述之關係,則其作用之廣大普遍,不 言可知。謹依唯識之理,略述數端於左﹕ (1) 分別變異。 177頁 (2)令心心所和合觸境 云何變異,云何分別變異。吾人以滄海一粟之身,與自 然界之形形色色相角,醉生夢死者無論矣。心靈界之頗活動 者,則哀樂之叩其閽,與懷思之擾其神,一剎那傾,不知幾 千萬態矣。花木蟲鳥,助入歌笑。煙波風月,動我遐想。宇 宙之中,若有一大魅焉,揶揄人類以為快者,彼何物也,此 亦東西洋之哲學家,所繳腦嘔血以研求之者。 天地之無盡藏也,色於目,聲於耳,嗅於鼻,凡百狀態 ,豈有他哉,皆物質的物理變化,與化學變化所支配耳。吾 人之肉體與靈魂,俱不能逃其公例。倡此說者,即世之所謂 唯物論。以客觀之說既為未足,一轉其觀察之點於主觀上, 而以萬事萬物歸納於有情之心影者,則為唯心論。唯心唯物 ,兩兩角立,絕無通途。不能滿智識界之要求,於是略其原 因與本體的研究,僅就經驗與直覺上立說者,則為現象論。 印度前哲,對此問題,則更鞭辟近裏矣。尊者世友,以 為見聞覺知之足以生心動念者,皆屬於根。有殊勝功能故, 由常續不斷故。尊者法救,以為屬識,人類為情識物故,識 能了知一切故。譬喻論師,則命和合,心有集起義故,眾緣 成事故。雖然,根同外色,不能決度,則非根。識既無對, 何以被障,則非識。一盲無見,群盲亦無見,一聾無聞,群 聾亦無聞,則非和合。 至是而根塵識變異之說,應運而興,舉東西洋數千年所 不能解決之問題,卒至有滿足之答案 178頁 ,以詔示吾人,此亦曠世難逢之盛典矣。蓋宇宙萬物之原子 ,藏於第八賴耶識中,此識之相分,即大地山河之本質。此 識之見分,即三界四生之情本,賴耶生時,內因緣種子等力 ,變似五根五塵,眼等五識,及同時意識,依彼所變根緣彼 本質塵,變似五境相現,而發生影象,有順生一切心所功能 。故此功能,非心而心,非物而物,非現象而現象,非根非 境,非識非和合,而根而境,而識而和合,無以稱之,假名 變異。 根塵識三者,居種子時,及未合前,皆無順生心所之作 用,至三合位,功能乃現,既與前殊,即為變異。故世人謂 見聞覺知之能得宇宙萬物之真相者固非,即以聲色味觸等為 根塵識所直接之表現亦非也。蓋三和變異,既有順生心所功 能,宜夫作意即可了此變異別相。受即可了此變異攝受等相 ,想即能了此變異言說因相,思即能了此變異正因等相,如 畫師資,稱模填彩,以助成心事。雖然,猶須觸在。 一切能緣之心,並不能親緣所緣之心,或所緣之境,所 謂是法住法位也。能緣之心種發生現行時,帶起所緣之心, 或所緣之境,以為本質,而變起自己之相分,以為影象,見 分即緣此影象而有似境相現。故見分之所緣者,亦緣自己之 相分耳。觸為心所之數,亦不能逃此公例。故帶起三和之變 異以為本質,而發生自己之影象,即為三和生觸。自己之見 分,雖不能親緣三和,亦影象則帶起三和之變異以為本質, 故觸之上。有似前三順生心所變異功能,說名分別,根等三 法, 179頁 有順生心所功能,既名變異。此觸亦有順生心所功能,領似 彼三,是故名分別變異。 云何心和合觸境,云何心心所和合觸境,云何令心心所 和合觸境,蓋吾人心理的狀態,必不能孤立游離。同於無機 物之金屬元素,實則排列的,連鎖的,似夫有機物元子聚之 形式。故行於某事或某物,即有某事或某物所應起之同聚心 理,苟於其應起者而缺乏焉,或顛倒焉,則感不明晰之現象 ,與錯覺之態度,神經病之顛狂,即由此發生。蓋心態若樊 然雜亂而不連續,即失其統一之精神也。 外境之呈現吾前,並不似內心之秩然有敘。例如有一蘋 果於此,其主要之屬性,則形色香味質量等是也。盡天下之 物,各有形色,盡天下之物,各有香味質量,而非蘋果所獨 有,於此抽象之形色香味質量中,而欲求出其具體的形色、 香味、質量,其須操有何術乎﹖蓋形色、香味、質量,雖為 萬物之共相,而各個物之形色、香味、質量,法爾有其特別 之成分,及相互之關係。故僅見其形色,蘋果與非蘋果,不 能斷定,即僅嗅其香,嘗其味,觸其質量,亦不能十分了然 。必眼用其見,鼻呈其嗅,舌知其味,手覺其觸,始有形圓 氣香味酸質鬆之完全蘋果出現,是為心之和合觸境。 五識心王觸境之際,必有同時意識能了能別,固矣﹗但 心王互助合作,僅及於事物之總相,而未明夫事物之別相。 如一國然,有王無臣,未能協理萬畿也。故心王起時,必有 相應之心所, 180頁 共同營業。然後可由感覺進為知覺與知識。例如眼觸月輪時 ,純然現量境界,無緣毫計度分別與尋求分別也。待受心所 領納其淡白清虛之光度,想心所構畫其大小圓缺之狀態,此 月乃無遁形。雖然,猶須將此夜所見之形色,印諸往昔所見 之月,是否相似。月之名乃定,月之觀念乃碻。於是凡在月 下所經過之景況,聯想焉、回憶焉、希望焉,舊意新情,泉 噴潮湧於一剎那傾,此乃心態必經之歷程,粗淺者習焉不察 耳。是為心心所和合觸境。 心與心所,雖有和合觸境之可能性,但其形象之先後, 與應用之強弱,不可無發縱者、節制者、介紹者,寓夫其間 ,然後散者集合成群,雜者秩然一致,如風琴然,其氣管乃 各別的,零奇的。倏忽間能發抑揚頓挫之音波者,人手調節 之功也。又如盤珠大小形色不一,擇其相當者,以絲串之, 乃盡裝飾之能事。境之,而色、而聲、而香、而味、而觸、 而法,本樊然雜呈﹔即心心所之倏視、倏德、倏覺、倏知、 倏憂、倏樂、倏想、倏思,亦各奇其變化,而絕不相謀。然 由甲心移於乙心,由乙心移於丙心所,由丙心所移於丁心, 或戊心所等,步調井然,無衝突紛擾之患。即境過情遷,而 影事前塵,一經回憶,尚能歷歷分明,如活動影片之次第返 射於白幕上者,觸心所之功也,是為令心心所和合觸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