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Author |
林韻柔=Lin, Yun-jo
|
Source |
現代佛教學會通訊=Newsletter for Modern Buddhism Association
|
Volume | n.13 |
Date | 2002.12 |
Publisher | 中華民國現代佛教學會 |
Publisher Url |
http://www.enpo.org.tw/www/ambs/index3.htm
|
Location | 臺北市, 臺灣 [Taipei shih, Taiwan] |
Content type | 期刊論文=Journal Article |
Language | 中文=Chinese |
Keyword | 法難; 僧團=Monastic community; 佛教組織=Buddhist Organization; 政教關係=Buddhism & Politics; 佛教經濟=寺院經濟=Buddhist Economics; 唐代佛教=Tang Buddhism |
Abstract | 魏晉南北朝至唐代的佛教日益興盛,寺院結構的制度化是重要因素. 寺院制度的建構是長期與中古政治社會相激盪而成,寺院職務逐步的建立,反映寺院生活面貌,乃至寺院與當時社會的關係. 唐代寺院組織架構已較完整,寺院建立的緣由. 動機漸多元化,依立寺性質不同,可分為官寺與私寺。
官寺的建立,除突顯佛教在唐代社會的地位外,也說明寺院的建立. 管理與活動,無法擺脫官方的控制. 然唐寺院多屬民寺,其由來或為前代興修,或為士大夫私建,也有信徒或僧尼自建. 一般信徒多以合資造寺,並多干預主持僧尼的任選。
唐代寺院運作的種種面向,為佛教與中國傳統相互影響而成. 僧團內律規範上下. 長幼. 師徒關係,主受中國倫理傳統影響,使唐寺院中建立類似世俗階層關係,形同家族的僧團體制於焉而成,但其成員組成仍依佛教僧團規範。
寺院中有如社會的上下階層. 長幼倫理,反映佛教的中國化; 而寺院制度的建立,說明中國寺院的發展已獨具特色. 定居. 順俗. 制度化的運作,不同原始佛教與西域佛教; 也與魏晉南北朝時,依人不依寺. 僧團重寺院的現象不同。
唐寺院中屬管理階層的僧職,含寺主. 維那. 上座. 監寺等。 【上座】 院三綱中,唐初上座之務,主規範僧人戒律. 此後,上座職司漸擴及弘法工作。 【寺主】 寺主代表一寺,負責對外事務,含與官方交涉. 管理外來僧人的投宿; 對寺院僧伽而言,寺主負責聘請高僧大德講經說法,教化僧眾; 並需總理寺中庶務與規戒。 【維那】 維那則執掌寺院一切庶務,工作甚為雜繁,含大眾食宿,負責法會各項事宜的執行. 唐寺院中維那下,已有典座. 直歲. 庫司等職司分攤事務工作,主由維那擔任管理者,典座. 直歲. 庫司是實際執行者。 【監寺】 監寺為總監院派至各寺,監察一寺僧務,監寺與三綱的關係,可能呈現平行且相互牽制的狀態。 【律師】 唐初期寺院律師多精通律典,法律一職,則負責規戒僧人行住坐臥. 日常生活,反映唐寺院已有專門負責戒律規範的職司,顯示三綱職權已有分工現象。 【知事】 知事為因應寺院生活的各項問題而設置,知事僧雖無管理僧人的高位與權力,卻是寺院運作不可缺的成員. 唐寺院事務龐雜,知事僧因工作性質而有不同職司名稱,並出現管理與執行的階層區別。 【典座】 典座一職在隋代主負責飲食供應,至唐代已成管理知事,負責許多生活作務的分配與掌管寺院財物。 【直歲】 直歲主管理生產事務,有時也參與寺中財物管理。 【庫司】 庫司的職務類似典座,也參與寺內重大事務, 如慰問客僧. 寺內財務的管理等. 【知事】 知事為寺務執行者,因負責事務不同,而有知客. 知殿. 知莊. 知墅等名稱. 知客僧負責寺院接待賓客,知殿僧需注意殿中火燭,維持殿堂整潔; 知莊. 知墅僧則為規模較大的寺院,設置管理莊園生產的僧職. 依目前所知材料,不易斷定知殿. 知莊. 知墅是否已成固定寺職,但可確定唐寺院中已有專人負責相關事宜。
隨寺院僧職層級的建立,三綱成管理階層,負責統籌寺院各項事務,知事僧主持僧眾日常工作,其他大眾各有職責,分攤寺院日常生活作務,寺院運作日趨制度化,反映寺院組織與結構的定型。
寺院職務的選任中,官方對官寺具絕對主導權,但一般寺院則多由寺中大眾推舉而成. 唐寺職運作與選任呈現的問題與變革,反映佛教內律與世俗權力對寺院運作的影響,亦彰顯唐寺院日漸制度化與社會化的特點。
唐代政教關係上,君主雖無法有效管制百姓出家為僧,卻可要求僧團與寺院依命行事,這反映僧團倫理仍受佛教戒律規範. 寺院寺職制度化的同時,其任選. 遷轉亦趨定型. 其中,官寺多由君主或官方主導僧職的任免;一般寺院職務選任,多由寺中大眾推舉而成,且需經州縣都僧統判定才能成立。
寺院在官方權勢控制下進行的活動,與一般信徒至寺中辦法會或設齋行香,以供養僧人為主,有所不同. 官方藉主導干預佛教活動,展現對佛教的控制,非基於對佛教的信仰與尊崇; 而寺院與僧尼在現實壓力下,不得不迎合君主或官方,亦顯出寺院漸趨世俗化的現象。
唐寺院兼具宗教. 政治. 經濟功能,與社會發展密不可分. 唐士大夫與僧人交遊,突顯寺院擁有豐富學術文化資源,成積極入世的社會學術文化活動中心. 佛教規範思想深切影響政治. 經濟. 社會與學術文化等各層面,也不可避免的走向世俗化與社會化. 寺院結構建立過程亦深受影響,寺院須配合政治. 社會需要,建立相關職務與制度,說明佛教逐漸轉化成中國化的佛教。
中晚唐時期,寺院除重申戒律外,也開始反省寺院制度與佛教發展的關係. 馬祖. 百丈建立的叢林制度即為代表. 叢林制度在寺院制度化與社會化後,彙整各項職務,訂定規制,是佛教對寺院世俗化的反省,但仍延續魏晉至唐朝長期發展的寺院結構與組織. 由此,說明唐寺院的發展邁入另一階段,使中國寺院制度趨向完備,也顯示佛教的中國化更臻成熟。
論文 |
Table of contents | ●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回顧 第二節 研究討論 ● 第二章 寺院制度的建立 第一節 僧人. 僧團與寺院 一. 印度佛教的僧人與僧團 二. 西域佛教與寺院 三. 佛教初傳中國的發展 第二節 魏晉南北朝的政教關係與寺院發展 一. 魏晉南北朝的政教關係 二. 僧侶與戒律 三. 僧團與寺院發展 四. 寺院與社會經濟 ● 第三章 寺院結構 第一節 官寺與民寺 一. 君主詔立官方寺院 二. 君主. 皇室私立寺院 三. 官吏置寺與民寺 第二節 成員與身分 一. 出家身份 二. 僧團階層 第三節 寺職與寺務 一. 綱維 二. 知事 第四節 寺院運作 一. 寺職運作 二. 寺院生活 ● 第四章 寺院與政治 第一節 政教關係 一. 崇抑並行 二. 崇道毀佛 第二節 官方管理機制 一. 管理機構 二. 律令規制 第三節 寺職選任與寺院活動 一. 寺職選任 二. 寺院活動 ● 第五章 寺院與社會經濟 第一節 寺院與社會 一. 寺院與士大夫 二. 寺院與庶民 第二節 寺院與經濟 一. 寺院莊園經濟 二. 寺院工商業 ● 第六章 結論 ● 參考暨引用書目 |
Hits | 1186 |
Created date | 2005.05.09 |
|
Best viewed with Chrome, Firefox, Safari(Mac) but not supported I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