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著者 |
釋昭慧 (著)
|
掲載誌 |
現代佛教學會通訊=Newsletter for Modern Buddhism Association
|
巻号 | v.17 |
出版年月日 | 2004.12 |
出版者 | 現代佛教學會 |
出版地 | 臺北市, 臺灣 [Taipei shih, Taiwan] |
資料の種類 | 期刊論文=Journal Article |
言語 | 中文=Chinese |
キーワード | 攝取於僧; 戒經 |
抄録 | 本文以「攝取於僧」為總綱,先泛論制戒目的之「十事利益」,再縮小範圍以檢視第一句義「攝取於僧」的意涵,由是而論及僧團「和合」的六大基礎——六和敬義,並特別針對其中第一和合義之「見和同解」,說明其重大意義,以及化解見諍的精神、方法與步驟。其次廣泛介紹導致僧團不能和合的四種諍事,以及令僧恢復和合的七種滅諍法。
以公正平和的原則,處理大小諍事,不但可以保障個人的權益(如現前毘尼、憶念毘尼、不癡毘尼、自言治),防止個人的遁罪(如覓罪相),而且還能促進僧伽和樂清淨的理想(如多人語、如草覆地)。由於七滅諍法,以及種種與滅諍及勸諫相關的戒法,正是「攝取於僧」以令僧和合的程序法與實體法,更是促使僧團與個人得以安樂、清淨的要素,因此本文進一步申論:如何靈活運用這些滅諍法。這包括了兩點:諍事與滅諍法之對應關係,以及服從多數、尊重少數的和合精神。
本文並依據戒經,一一爬梳與滅諍法相關的配套措施,以此證實:佛制對於滅諍、舉罪、勸諫等良善行為,會加以正面鼓勵;對於發諍、嫌罵、覆藏、隨舉等不良行為,則會加以嚴格制止。 |
ヒット数 | 833 |
作成日 | 2005.05.09 |
更新日期 | 2021.06.29 |
|
Chrome, Firefox, Safari(Mac)での検索をお勧めします。IEではこの検索システムを表示できませ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