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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者 |
張羽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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掲載誌 |
西藏民族學院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Journal of Tibet Nationalities Institute(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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巻号 | v.6 n.2 (總號=n.22) |
出版年月日 | 1985.06 |
ページ | 55 - 70 |
出版者 | 西藏民族學院 |
出版地 | 咸陽, 中國 [Hsienyang, China] |
資料の種類 | 期刊論文=Journal Article |
言語 | 中文=Chinese |
ノート | 出自王雷泉編 《中國大陸宗教文章索引》. |
キーワード | 喇嘛教=Lamaism; 喇嘛=Lama |
抄録 | 要了解康熙對喇嘛教的政策,當然先要了解康熙其人和當時的歷史背景。 康熙(愛新覺羅·玄燁)是我國歷史上一個較有作為的皇帝。他于順治十八年(1661年)正月繼承其父順治成為紫禁城的主人,是為清朝入關後的第二代君主。他實際當皇帝六十二年,直到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才辭世而長眠。 康熙六年(1667年),他以十三歲幼齡親自執掌朝政。當時,全國規模的明末清初農民大起義雖然已經基本結束,但剛剛從襁褓中站立起來的清朝政權,依然困難重重,百廢待舉。為了進一步鞏固愛新覺羅王朝的政權和加強國家的統一,他開始了長期的努力。 |
目次 | 一是加強皇權 55 二是進一步統一全國 55 三是抗擊外來侵略 56 四是恢復和發展社會經濟 56 一、利用喇嘛教作為「控馭蒙」和「化俗」之具 57 二、利用達賴、班禪「化導悖亂」 58 三、優禮哲布尊丹巴胡土克圖,鞏固北疆藩籬 60 四、由清中央政府「總持道法」 62 五、喇嘛犯法,「按律治罪」 63 六、祈壽求福,參禪禮佛 64 七、歷史影響 66 |
ISSN | 10038388 (P); 10038388 (E) |
ヒット数 | 250 |
作成日 | 1998.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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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 2019.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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