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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者 |
中國佛教協會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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掲載誌 |
法音=The Voice of Dhar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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巻号 | v.2002年 n.9 |
出版年月日 | 2002 |
ページ | 34 - 36 |
出版者 | 中國佛教協會=The Buddhist Association of China |
出版地 | 北京, 中國 [Beijing, China] |
資料の種類 | 期刊論文=Journal Article |
言語 | 中文=Chinese |
ノート | 全文下載:中國期刊網-文史哲輯專欄目錄 |
キーワード | 佛教經濟=寺院經濟=Buddhist Economics |
抄録 | 廣東省佛教協會﹕你會粵佛〔2002〕24號文,即《關于僧人去世遺產處理問題的請示》收悉。經研究,遵照佛教的傳統規制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規定的精神,函複如下﹕佛教自從釋迦牟尼佛初轉法輪創立僧團以後,形成了不同於世俗社會的以佛教信仰為核心,以托缽乞食和財產共同共有為基本特徵的佛教僧團組織。為了維護僧團組織的延續與發展,佛教戒律規定“一切亡比丘物,盡屬四方僧。”從此奠定了寺院僧團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則。佛教從東漢時期傳入我國漢族地區並建立僧團組織以後,雖然與佛陀時代托缽乞食的生活方式有很大改變,但基本上保持和延續了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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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0042636 (P) |
ヒット数 | 359 |
作成日 | 2005.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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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 2022.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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