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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談藏族成文習慣法規的歷史淵源與藏傳佛教戒律之間的內在關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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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者 |
索南才讓 (著)=Bsod nam, Tshe ring (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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掲載誌 |
宗教學研究=Studies on relig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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巻号 | n.2 |
出版年月日 | 2007.06 |
ページ | 175 - 188 |
出版者 | 四川大學道教與宗教文化研究所 |
出版サイト |
https://daoism.scu.edu.cn/taoism/list.html?cI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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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 | 成都, 中國 [Chengdu, China] |
資料の種類 | 期刊論文=Journal Article |
言語 | 中文=Chinese |
ノート | 作者單位:西南民族大學 |
キーワード | 藏族; 佛教戒律; 習慣法規 |
抄録 | 藏傳佛教戒律文化是藏族文化最重要的組成部分,也是藏族文化真正的價值實踐所在。佛教自7世紀傳入藏地以來,藏傳佛教的哲學思想和價值體系作為藏族精神文化的主體和核心,引導、影響著藏族文化的方方面面。「戒律存則佛法存,戒律滅則佛法終」,藏傳佛教戒律既是藏傳佛教發展的制度保證,也是藏傳佛教思想的具體體現,故而在龐大的藏文化體系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具有特殊的作用和意義,其影響廣泛而深刻。從藏族成文習慣法規與藏傳佛教戒律之間的內在關系可以看出,藏族法律無論在內在指導精神還是外在表現形式上,都受到了佛教戒律的直接影響。借助法律這種強制手段,佛教的行為規範在藏族人民身上打下了更加深刻的烙印。人們逐漸習慣於以佛教思想的好惡來評判一切,從而形成了慈悲為懷、寬容相待、誠實公正的社會風氣,「封山封林、禁獵野生動物」的規定使藏地成為一個生態平衡、人與動物和諧相處、未受人為污染的良好生態環境。文章基於法律多元的事實,應用宗教學、人類學和社會學的方法,認為習慣法是客觀存在的,在依法治國的道路上必須充分關注習慣法及其固有特點,為和諧社會的建設給予習慣法中的優秀成分以合理的發揮空間,否則會造成對法治資源的無知與浪費,不利於法治建設的最終目的。 |
目次 | 一、生成藏族傳統法律文化的歷史淵源 175 二、從藏地整體文化與具體政治經濟文化等的比較研究出發,分析佛教戒律對於藏族傳統法律文化的影響 178 三、藏族地方傳統法律文化與社會的和諧相處 184 |
ISSN | 10061312 (P); 10061312 (E) |
ヒット数 | 326 |
作成日 | 2007.09.27 |
更新日期 | 2019.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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