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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寺院物業管理改革的現狀與對策初探:以廣東佛教寺院的實踐為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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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者 |
何方耀 (著)=He, Fang-yao (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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掲載誌 |
世界宗教研究=Studies in World Relig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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巻号 | n.6 |
出版年月日 | 2012 |
ページ | 40 - 48 |
出版者 | 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宗教研究所雜誌社 |
出版サイト |
http://iwr.cas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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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 | 北京, 中國 [Beijing, China] |
資料の種類 | 期刊論文=Journal Article |
言語 | 中文=Chinese |
ノート | 作者為華南農業大學宗教與文化交流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
キーワード | 佛教寺院; 物業; 改革; 社會化管理 |
抄録 | 物業管理改革已在一些佛教寺院中試水先行,即將寺院物業委托給物業公司進行專業化的管理,寺廟僧人則從這些管理領域退出,這種做法,在教內外引起了不同的意見和反響。作者認為要正確衡量當前寺院物業管理改革的利弊得失,首先必須厘清寺院物業管理與寺院的主要功能即佛法修持之間的相互關系,才能準確把握改革與繼承之間的度,讓改革朝著正確的方面推進。因此,在改革中應堅持如下幾個原則和對策:首先,應該以中道觀來處理這一兩難選擇,折衷取舍,新舊兼顧,即在物業公司的管理范圍和寺院常住的管理職責之間進行適當的劃分和界定;其次,為了便于這種范圍劃分和職能界定,有必要對寺院進行職能分區,如將寺院劃分為「公眾開放區」和「宗教修持區」,開放區的大部分事務可由專業公司管理,修持區的絕大部分事務則必須由僧人自己管理;第三,對那些不能強制劃分的部分實行共同管理,對共同管理的權限和范圍作適當的劃分;最后,在引進物業公司之前,寺院應未雨綢繆,對兩序職事進行必要的調整,對那些劃歸物業公司管理的堂口寮舍,其原有職事之職能和任務做出相應調整,同時,及時制訂出新的寺院管理計劃和僧眾修持計劃,使因轉軌而出現的空白由新的學修計劃加以充實。 |
目次 | 一、傳統寺院物業管理形式及其所面臨的挑戰 41 二、當前寺廟物業管理改革的現狀與問題 42 三、寺院物業管理與佛法修持 43 四、當前寺院物業管理改革的利弊分析 45 五、寺廟物業管理改革之原則與對策 47 六、餘論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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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 10004289 (P); 10004289 (E) |
ヒット数 | 527 |
作成日 | 2014.08.22 |
更新日期 | 2019.0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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