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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十力《新唯識論》研究:以《新唯識論》所引發儒佛之爭為進路的探討
作者 林世榮 (撰)=Lin, Shi-rong (compose)
出版日期1992.06
頁次213
出版者國立中央大學
出版者網址 https://www.ncu.edu.tw
出版地桃園市, 臺灣 [Taoyuean shih, Taiwan]
資料類型博碩士論文=Thesis and Dissertation
使用語言中文=Chinese
學位類別碩士
校院名稱國立中央大學
系所名稱中國文學系
指導教授王邦雄=Wang, Bang-xiong
畢業年度80
關鍵詞熊十力; 新唯識論; 儒佛
摘要熊十力由佛返儒,平章華梵,其《新唯識論》乃融儒佛而折衷於《易》之作,對佛學儒學可謂皆作了一終極意義之探究,從而挺立出道德主體性,在近代思想史上實有重大意義. 而由此所引發之儒佛論爭,無疑地豐富思想界甚多,且使宋明以來即已存在之儒佛問題,有一新的接觸與溝通. 本文即欲由此進路以探討儒佛兩家是否有融通
之道,從而彰顯出《新唯識論》之理論得失及其時代意義.

既將《新唯識論》置於思想演進脈胳中以探討之,不僅著重其義理內容,亦著重其歷史演變,故本文之研究方法,即循此內在義理性與外在歷史性並重,亦即以「觀念系統」 (即「本質意義」的解析) 與「思想史」 (即「發生意義」的解析) 兩條進路兼而並用的寫法.

至於寫作之展開,即順此時間之推進,一步一步展開. 第一章導論,略述寫作緣由與全文之大概,以利爾後各章之順遂開展. 第二章論熊氏對佛學理論之反省,因覺其不足,故由佛家入又由佛家出,而終歸於儒. 第三章論《新唯識論》之理論建構,以明熊氏即破即立,其翕闢成變,即用識體之「體用不二」論是如何展開的. 第四章論佛學界對熊氏之反駁,藉此不只可從反面看熊氏,更可見雙方之著重點所在. 第五章結論,綜合前面所論,歸為幾點結論,就其大端再略加評述.

由以上之大綱可知,本文之研究資料除以《新唯識論》(含 <文言本> 及 <語體本>) 外,由於第四章論及佛學界對熊氏之反駁,即須藉助於反駁者之著作,故此方面有代表性之著作,與《新唯識論》同為主之研究資料. 而熊氏之其餘著作,及本文所引用之其他著作,亦是重要之參考資料,不容忽視.

最後經由以上之探討,從而得知儒佛兩家難以溝通 (至少在熊氏當時是如此); 唯識理論未為圓融;《新唯識論》誠然有其創見,而其論證則嫌簡略; 而其時代意義,無疑地乃熊氏以全幅真精神,再次挺立了道德主體性,並為當代新儒家奠立了一典範.


目次一. 導論
(一) 研究動機與目的
(二) 寫作方法及其展開
(三) 研究資料說明
二. 熊氏對佛學理論之反省
(一) 對佛學整體之反省
(二) 對空宗之反省
(三) 對有宗之反省
1. 對「三性」說之檢討
2. 對「唯識」義之檢討
(1)執識為實之失
(2)種子,現行為二之失
(3)種子,真如同為本體之失
(4)真如無為無作之失
三.《新唯識論》之理論建構
(一) 「唯識」釋義--熊氏義下之「唯識」
(二) 理論內容
1. 肯定本體,體必成用
2. 用分翕闢,翕闢成變
3. 即用識體,即用即體
4. 承體大用,即體即用
5. 歸本體證,默然冥會
四. 佛學界對熊氏之反駁
(一) 論戰經過
(二) 「唯識系」立場之反駁--劉定權《破論》
1. 熊氏誤解「翕」處
2. 熊氏「本體論」之誤
3. 熊氏「翕闢論」之誤
2. 熊氏「能習分」之誤
(三) 「真常系」立場之反駁--太虛 <略評>
<再評> 二文
1. 熊氏為一「新賢首學」
2.《新論》襲名未當
3. 計護法「能習焜」之失
(四) 「般若系」立場之反駁--印順 <評論>
1. 儒佛之辯
2. 空有之辯
3. 體用性相之辯
4. 心物之辯
5. 體證之辯
五. 結論
(一) 儒佛兩家難以溝通
(二) 唯識理論未為圓融
(三)《新論》理論之得失
(四)《新論》之價值與影響
點閱次數408
建檔日期2001.03.01
更新日期202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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