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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胡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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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題名 |
閩南佛學院學報=Journal of Minnan Buddhist Colle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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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期 | n.1 |
出版日期 | 1995 |
頁次 | 7 - 11 |
出版者 | 閩南佛學院學報編輯部 |
出版地 | 廈門, 中國 [Hsiamen, China] |
資料類型 | 期刊論文=Journal Article |
使用語言 | 中文=Chinese |
附註項 | WP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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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 法相; 唯識=Mind-Only Buddism=Consciousness-Only Buddhism=Vijnaptimatrata=Vijnaptimatra; 緣起論; 緣生論 |
摘要 | 大乘有宗在建立自宗的理論體系時,首先是建立法相義,所及內容是五法三自性; 而後是建立唯識義,所及內容是八識二無我. 對法相與唯識是一是異,近代有三個著名論點︰歐陽竟無主張「法相法性是一種學,唯識法相是兩種學,約教相說法相,約觀心說唯識」; 太虛主張「法相必宗唯識,唯識必攝法相」; 印順主張「唯識必是法相的,法相不必宗唯識」. 本文以現代哲學的緯度來研究 法相與唯識,即把唯識與法相當成現象學來進行邏輯分析解釋. 法相與唯識的差別有寬狹通局之別. 法相從緣起論建立,義寬理通; 唯識從緣生論建立,義狹理局. 法相義揭示事物的普遍規律的,唯識義揭示思維的特殊規律. 法相與唯識是大乘有宗用縱橫兩個緯度建立的法義,二者既有聯繫又有區別. 二者的辯証統一就是中道邏輯自身完整性的展現. 法相與唯識在一定意義上是兩種學,邏輯地決定了兩種學又有兩種相異的智慧存在. 法相義成就後得智; 唯識義成就根本智. 大乘有宗能把後得智即理智,根本智即直覺統一起來,徹底地解決了理智與直覺的關係這哲學認識論上的大難題. 因此,法相義與唯識義的區別, 是在一定具體條件下的區別,在終極上所顯示的絕對理性則是不二的. |
點閱次數 | 313 |
建檔日期 | 1998.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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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 2021.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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