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導覽關於本館諮詢委員會聯絡我們書目提供版權聲明引用本站捐款贊助回首頁
書目佛學著者站內
檢索系統全文專區數位佛典語言教學相關連結
 


加值服務
書目管理
書目匯出
心不相應行「得法」之研究
作者 周柔含 (著)=Chou, Jou-han (au.)
出處題名 法鼓佛學學報=Dharma Drum Journal of Buddhist Studies
卷期n.10
出版日期2012.06.01
頁次1 - 51
出版者法鼓文理學院
出版者網址 https://www.dila.edu.tw/
出版地新北市, 臺灣 [New Taipei City, Taiwan]
資料類型期刊論文=Journal Article
使用語言中文=Chinese
附註項作者為慈濟大學宗教與文化研究所助理教授。
關鍵詞心不相應行; 得; 非得; 建立因; 不失法因; 智幖幟; 稱說因
摘要部派思想中,「心不相應行」( cittaviprayuktasaṃskāra )「得、非得」( prāpti, aprāpti ) 的抽象、模糊特性, 讓人不易理解。說一切有部( Sarvāstivādin ) 主張「得」是實有, 受到譬喻者( Dāṛṣṭāntika )、經部(Sautrāntika)等批評。本稿試著從論師對「得」實有性的論證,以及諸論師所提出「得」的作用說,探究有部主張「得」是實有的原由。內文先探討心不相應行法的形成,並透過論書中心不相應行的位置,了解為什麼心不相應行會成為「五位」之一,接著討論「得」與「非得」的成立。又,面對其他部派的批評,有部如何從教證主張「得」的實有性;並從諸論師如何依「用」證「體」,探究有部成立「得」的必要性。最後,綜合討論「得」的諸作用說。研究結果得知,早期佛教雖然沒有安立「得」法,但是契經中「得」的用法,大多用在聖道的獲得,啟發了有部「得」法的成立。部派時代,「得」從聖道的果得、斷惑的證滅(擇滅,pratisaṃkhyā-nirodha),已經延伸擴大到與有情自身的任何一法,只要是與有情成為有關的任何一切法,就不能沒有「得」作為彼此的關係體。婆沙師從四教證及「得」的作用,闡明「得」的實有性,主張「建立因」
(vyavasthāhetu)──建立聖者、異生差別,悟入(Skandhila)表示「稱說因」,眾賢(Saṃghabhadra)提出「不失法因」(dharmāvipraṇāśakāraṇa)及「智幖幟」(jñānacihna)二因說。「建立因」說和眾賢的二因說,到底有所不同。從「存在」作用來說,「建立因」是透過認識手段說明「得」存在本身,「不失法因」則是透過有部宗說「三世實有」,強調「得」恆與有情法俱生。其次,從「認識」作用來說,「建立因」說旨在強調「有情具有聖法」之事實,優先考量凡聖建立的根據;而「智幖幟」──「於彼(能得法)中有此(所得法)」,則是強調諸法繫屬的關係。事實上,除了「不失法因」,這些「得」的諸作用說有一個共同點,即依「認識」作用說明「得」的實有性(存在)。悟入的「稱說因」、Dīpakāra 的「建立說」和眾賢的「智幖幟」,都是從認識「有情具有法」(果)之事實,來說明「得」(因)的實有性,作法與有部傳統「建立因」無異。

目次一、問題所在 4
二、心不相應行 6
(一)「心不相應行」的形成 8
(二)論書中的「心不相應行」12
三、「得」與「非得」 21
(一)「得」24
(二)「非得」26
四、「得」的實有性 28
五、依「用」證「體」 33
(一)婆沙師的「建立因」說 35
(二)悟入的「稱說因」說 36
(三)眾賢的「不失法因」、「智幖幟」說 37
六、「得」的作用說 38
(一)恆與有情法俱生 39
(二)認識與存在 43
七、結論 45
ISSN19968000 (P)
點閱次數1889
建檔日期2013.07.23
更新日期2021.01.11










建議您使用 Chrome, Firefox, Safari(Mac) 瀏覽器能獲得較好的檢索效果,IE不支援本檢索系統。

提示訊息

您即將離開本網站,連結到,此資料庫或電子期刊所提供之全文資源,當遇有網域限制或需付費下載情形時,將可能無法呈現。

修正書目錯誤

請直接於下方表格內刪改修正,填寫完正確資訊後,點擊下方送出鍵即可。
(您的指正將交管理者處理並儘快更正)

序號
390509

查詢歷史
檢索欄位代碼說明
檢索策略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