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導覽關於本館諮詢委員會聯絡我們書目提供版權聲明引用本站捐款贊助回首頁
書目佛學著者站內
檢索系統全文專區數位佛典語言教學相關連結
 


加值服務
書目管理
書目匯出
佛教中觀學百論的哲學解讀
作者 陳森田 (著)=Chan, Sum-Tin (au.) ; 吳汝鈞 (審定)=Wu, Ru-jun (examine and verify)
版本項初版
出版日期2017.03.01
頁次254
出版者台灣學生書局
出版者網址 http://www.studentbook.com.tw/
出版地臺北市, 臺灣 [Taipei shih, Taiwan]
資料類型書籍=Book
使用語言中文=Chinese
附註項陳森田,先後畢業於香港能仁研究所、香港科技大學及香港浸會大學。歷任香港浸會大學宗哲系研究助理、香港能仁書院佛學課程講師、香港大學佛學研究中心客席講師、志蓮夜書院兼任講師等職。專著有《肇論的哲學解讀》,吳汝鈞、陳森田合著《中國佛學要義》、《早期印度佛教的知識論》,譯作有《中道佛性詮釋學:天台與中觀》,近期發表論文有〈僧肇的聖人觀與吳汝鈞的純粹力動觀〉(臺灣《正觀雜誌》第74期)等。
摘要印度佛教中觀學的提婆(Āryadeva)繼龍樹中觀學的《中論》之後,著成這部論典。他在卷首即確定了釋迦佛的世尊地位,這意味佛並非只處於超越世間的境界,而是與世間緊密連繫著。在破執方面,有情對世間的執著可概括為自我以及對應於自我的一切事物,即是我所。外道以神我作為有情的自我,並執為恆常而實在。論主應對這種執著,在〈破神品〉中從多方面辯破神我的恆常性和實在性。在我所方面,論主在〈破一品〉、〈破異品〉、〈破因中有果品〉、〈破因中無果品〉,從邏輯上辯破諸法的實在性。在〈破情品〉、〈破塵品〉、〈破常品〉中,論主從認識的關係上著手,以情(根)為能取,以塵和常為所取。他指出,若以這些事物皆為實在作前提,則不能達致認識。因此,這些事物都非實在。在〈破空品〉中,論主則闡明破非實在,由於沒有實在的諸法為所破,故作為能破的空亦非實在,即是說,空亦是空。這些義理在中觀學來說,非常重要。可惜在國際佛學界和中、港、臺方面,都沒有受到關注。本書在這方面可補其中的不足。
目次自序 IV
第一章 緒論 1
第二章 〈百論序〉釋 9
第三章 《百論》解讀 21
第四章 結語 241
參考書目 245
索引 247
ISBN9789571517247 (平裝)
點閱次數383
建檔日期2018.08.21
更新日期2018.08.23










建議您使用 Chrome, Firefox, Safari(Mac) 瀏覽器能獲得較好的檢索效果,IE不支援本檢索系統。

提示訊息

您即將離開本網站,連結到,此資料庫或電子期刊所提供之全文資源,當遇有網域限制或需付費下載情形時,將可能無法呈現。

修正書目錯誤

請直接於下方表格內刪改修正,填寫完正確資訊後,點擊下方送出鍵即可。
(您的指正將交管理者處理並儘快更正)

序號
577686

查詢歷史
檢索欄位代碼說明
檢索策略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