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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藏判教的圓教精神─以五教判與四宗判為討論
作者 于蕙敏 (著)=Yu, Hui-min (au.)
出處題名 全國佛學論文聯合發表會論文集(第35屆)
出版日期2024.09.28
頁次13
出版者台灣大學佛學研究中心
出版者網址 https://homepage.ntu.edu.tw/~ntucbs/Default.html
出版地臺北市, 臺灣 [Taipei shih, Taiwan]
資料類型會議論文=Proceeding Article
使用語言中文=Chinese
附註項作者單位:華梵大學東方人文思想研究所博士班
關鍵詞華嚴宗; 法藏; 五教十宗; 四宗判; 大乘起信論義記
摘要 相對於印度的佛教哲學論述,中國佛教史上的判教活動,意謂著將外來的印度佛教哲學理論,置於新的文化語境中進行消解,在漫長的歷史中,逐漸發展出獨立的詮釋系統,是以判教活動已然成為中國佛教哲學理論的一大特色。隋唐時期是中國佛教的黃金時代,天臺宗伊始,而後八大宗派各擅其場,華嚴宗則是最後成立的宗派,也是中國佛教判教思想最具特色的代表之一。從教義獨特性而言,華嚴宗圓教思想的不同,乃立論於《華嚴經》佛境之萬法融通、主伴俱足、相入相即、圓融無礙的奧義,故判教要旨得以別教一乘圓教統攝小、始、終、頓四教。從歷史因素來說,華嚴宗是中國佛教八大宗派中最後成立的一個宗派,這也使得華嚴宗判教思想的涵蓋層面更為寬廣。華嚴宗的創宗與哲學理論,集大成於法藏(643—712)。
他最早於《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中提出五教十宗判,然而法藏也在後來的《大乘起信論義記》中提出有別於五教的四宗判教。五教判以法界緣起論的圓教為最高理境,如來藏思想則是終教,然而四宗判卻判釋如來藏緣起宗為最高,尤其四宗判之中沒有安置頓教與圓教,這似乎與華嚴自宗一貫的立場不相符合。由於這兩個判教系統之間差異頗大,因此形成了以下的問題:五教判與四宗判在法藏的佛學論述中,哪一個為重?二者之間是否有關聯性?法藏提出四宗判的立場和意圖為何?上述皆是值得後學探究的重要議題。本文擬對法藏闡述這二個判教系統的主要著作─《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和《大乘起信論義記》,就成書時間、判教內容、法界觀、教與宗的不同、圓教精神等角度,進行解讀詮釋與比較,意欲探討上文所述議題,析辨五教判與四宗判在法藏判教哲學論述中「可能的」對應關係:或一,四宗是不同於五教的獨立判教理論,這將意謂著法藏的判教理念、佛學思想,在五教十宗之後十年至十五年間有了重大的變化,因而產生不同的判教理念。或二,兩者雖然在判釋內容有所不同,其實有著內在理趣的連結,甚至相輔相成的關係。上述的討論,將以五教與四宗的比較為主,然而為了說明五教與四宗的關係,亦將涉及法藏判教的核心精神,與其判教立場之探討,即法界緣起論攝持之下的圓教判教模式;以及從理事關係中,比較如來藏思想與一乘圓教思想的次第性問題;並釐清學界對於法藏生平的前、後期判教思想變化、轉型、隱五教說四宗等諸多可能的誤解。
目次摘要 1
一、成書時間 4
二、教判內容 4
(一)五教判 4
(二)四宗判教 6
三、五教判與四宗判比較 7
(一)教與宗意義不同 7
(二)法界觀 7
(三)圓教精神 10
四、結論 11
參考文獻: 13
點閱次數69
建檔日期2024.10.22
更新日期202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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