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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護法文學與宗教對話 -- 以《弘明集》為例
作者 蔡彥仁
出處題名 佛教與中國文化國際學術會議論文集 (中輯)
出版日期1995.07
頁次347 - 367
出版者中華文化復興運動總會宗教研究委員會
資料類型會議論文=Proceeding Article
使用語言中文=Chinese
關鍵詞護教; 護法; 羅漢; 法文; 其他; 佛教與中國文化; 佛教; 佛; 比較宗教=Comparative Religion
摘要本文主在探討:若把佛教護法文學視為宗教對話的
媒介或方式,那麼此類文學在佛教與中國文化的融合過程
中,到底扮演何種角色? 有何特徵? 其意義又是如何?

佛教自東漢起在中國本土發展,以至南北朝為止,約
歷四. 五百年之久. 爾來歷史學家把此段時期視為佛教在
中國的成長與融合階段,為隋唐的發展高峰做一前導準備
. 除短暫或小規模的迫佛外,一般學者認為魏晉南北朝
的佛教發展大致順暢,是中國文化融攝外來文化的成功例
子之一.

佛教融入中國本土,成中國文化的重要成份是事實
,但其過程卻是複雜曲折. 自佛教傳入中土以後,反佛,
排佛之聲不絕於耳,南北朝是如此,隋唐也是如此,其後
以降的朝代,反對之聲仍未間斷. 另一方面,歷代不少佛
教高僧奮起護法,為其信仰極力闡明辯解;《弘明集》即
是收羅漢末至蕭梁護法文學的重要史料,也是本文欲集中
分析,討論的對象.

本文首先從宗教歷史學的角度定義「護法文學」(
apologetics, 或譯「護教學」) 主張在此宗教文類底下
,可隨作品內容,性質,與語氣的差異,區別「辯解」 (
polemics),「宣傳」 (propaganda),「勸邀」 (
protreptic) 等小分類. 這些文體雖皆可稱為「護法文
學」,但卻有不同目的,也發揮不同作用. 就《弘明集》
而言,吾人也可藉此類別,分析其內容差異.

本文再就《弘明集》的重要篇章,討論以下要點:一
,對象問題. 護法文學皆是對教外人發言,但隨對象身份
不同,或帝王,或儒者,或大眾,其表達的主題,內容,
與方式隨之而變,因此讀者與作品的對應關係值得吾人注
意. 二. 自我定義問題. 護法文學不論其對象與表達方式
為何,其最大的共同特徵即是藉此護法機緣,將其核心信
仰再次肯定與申述. 是以透過此類文學,吾人可見識彼時
佛教的「正統」信仰體係. 三. 語言問題. 佛教既是外來
宗教,佛僧在對中土人士解釋此教時,必得借用本土傳統
的既有語言,辭彙以進行. 但此「格義」或「連類」下的
語言,也隨時代之演變而變; 藉對語言轉化的討論,吾
人可知佛教本土化的深淺程度. 四. 反應問題. 護法文學
的作品一經發表,常引發自教內或教外的反應. 探討反應
的強烈大小與性質差異,吾人可窺見其中討論問題的敏感
性與重要性.

綜合以上諸要項的討論,本文再從比較宗教的觀點指
出,佛教與中國文化接觸時所產生的題,較之以後基督教
傳入中國,或其他不同宗教,文化接觸時所衍生的結果,
有其獨特處,如果吾人認為佛教融入中國文化傳統是一
成功範例,本文最後建議吾人應當重視上述分析《弘明集
》所得的結果,故為宗教對話的重要參考依據.
點閱次數403
建檔日期1998.07.22
更新日期2011.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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