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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典語言的詮釋學問題 -- 以觀詮教的建構=The Hermeneutical Problems in The Language of Buddhist Texts: The Construction of Interpreting Teaching through Contempl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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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王興煥 (撰)=Wang, Shin-hung (comp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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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 2003 |
頁次 | 206 |
出版者 | 南華大學生死學系暨研究所=Nanhua University, Department of Life-and-Death Studies |
出版者網址 |
http://lads.nhu.edu.tw/front/bin/home.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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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 | 嘉義, 臺灣 [Chia-i, Taiwan] |
資料類型 | 博碩士論文=Thesis and Dissertation |
使用語言 | 中文=Chinese |
學位類別 | 碩士 |
校院名稱 | 南華大學 |
系所名稱 | 生死學研究所 |
指導教授 | 釋慧開=Hueikai |
畢業年度 | 91 |
關鍵詞 | 詮釋學=Hermeneutics; 方法論=Methodology; 佛學研究=Buddhist Studies; 佛教經典=Sutra; 佛學=Buddhology; 詮釋=Interpretation; 方法=Method; 高達美=Gadamer |
摘要 | 本文討論佛典語言的詮釋學問題. 透過海德格存有學所揭櫫開顯的真理觀. 高達美哲學詮釋學論述理解如何可能,對符應真理觀. 邏各斯中心. 聯繫動詞式命題的思考進行批判. 當真理或意義不再是傳統所預期的先在. 客觀. 完整. 封閉時,吾人如何面對宗教性的佛典語言?如何可能解釋佛典語言?本文的目的在:以哲學詮釋學為基礎反省,建構一種動態的佛典語言詮釋原則,筆者名之為「以觀詮教」. 從哲學詮釋學對理解如何可能的反省,本文對「主體—客體」二分的詮釋學態度進行批判,主張真理或意義是動態的開顯過程. 佛典語言的意義及其所標示的真理,既非客觀存在釋迦的意圖或文本自身,亦非源自於理解者主觀的賦予. 佛典的意義如同一切存有——存有只在理解者的存有網絡中如其所是地開顯而為存有,所以佛典的意義及其所標示的真理,只存在某個正在進行的理解事件中,由理解者與文本因辯證而開顯,是正在進行著的生產. 在這種詮釋學反省下,意義或真理須是非客觀性. 非本質性. 非普遍性. 非封閉性. 非單一性,如何可能有佛典的詮釋原則?本文批判了以聯繫動詞式命題進行的佛典詮釋,樸素而靜態的「釋迦說什麼(What)」不足以構成思考的力量與佛教哲學的生命; 由聯繫動詞外的運動——對「釋迦對誰說╱誰聽釋迦說(To Who╱Whom)」. 「釋迦為何說(Why)」. 「釋迦說如何做(How)」進行討論,才足以開顯動態. 非客觀. 非本質的「釋迦說什麼」. 這就是本文所建構的「以觀詮教」. 以觀詮教的基調是將佛典語言視為「為達到解脫目的所對機施設的觀行指南」,建構於釋迦說法的目的性. 般若智蕩相遣執的功能性. 天台智顗判教所彰顯的對機實踐性. 在目的性方面,以《中阿含經》釋迦不答十四無記為主線,再以《法華經》的開顯總說釋迦說法本懷,而後以《大智度論》的四悉檀因緣別明釋迦說法目的,凸顯釋迦是為引導解脫的觀行而言說. 在功能性方面,以《大品般若經》.《中論》為主,以狄立希的新教原則. 傅偉勳所提倡「一切佛教語辭只具功能性意義,決無實體性意義」為輔,論述佛典語言只是觀行的指南. 在對機實踐性方面,選擇智顗的教相判釋,讓佛典語言的目的性與功能性落實於對機實踐中. 以觀詮教在目的性——四悉檀. 功能性——空有四門. 對機實踐性——化法四教的交錯中,具體形成六十四門詮釋原則. 佛典語言在此原則下,成對機施設的目的性與功能性語言,徹底避免了本質性. 客觀性. 普遍性的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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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 第壹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 1 一. 什麼是真理? 1 二. 文本的意義或真理 4 三. 佛典詮釋的反省 一)對符應的真理觀的批判 10 1. 宗教真理與客觀性 10 2. 文本真理與客觀性 11 3. 真理在哪兒? 12 (二)詮釋問題的提出 13 (三)二種語言觀的區別 18 第二節. 研究目的 20 一. 佛教詮釋活動的層次 20 二. 二個詮釋學問題 23 第三節. 研究原則 29 一. 方法與原則之辨 29 二. 本文的研究原則 32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研究步驟 33 一. 研究範圍 33 二. 研究步驟 35 第貳章. 詮釋的基礎反省——不同理解的必然性 36 第一節. 意義在何處?——詮釋學立場的分類 36 一. 主觀主義的詮釋學立場 38 (一)說明 38 (二)評論 40 二. 客觀文本主義的詮釋學立場 41 (一)說明 41 (二)評論 43 三. 客觀歷史主義的詮釋學立場 46 (一)說明 46 (二)評論 46 四. 辯證詮釋學立場 50 (一)說明 50 (二)評論 54 第二節. 佛典意義的決定 57 一. 釋迦說法內容的意義 57 二. 「經典」與「詮釋經典的著作」內容的意義 60 三. 佛教諦理的開放性 61 第三節. 結前啟後 63 第參章. 建構「以觀詮教」的詮釋原則(Ⅰ)——從釋迦說法意圖論佛典語言的目的性 64 第一節. 因作者意圖所引發的詮釋學立場問題 64 一. 作者的類型 65 (一)真實作者的意圖 66 (二)暗含作者的意圖 66 二. 本文的作者意圖 67 第二節. 從釋迦說法意圖論佛典語言的目的性 68 一. 對十四無記的默然 68 二. 總論釋迦說法意圖——一佛乘 70 三. 別明釋迦說法目的——四悉檀 75 四. 佛典語言的目的性 76 第肆章. 建構「以觀詮教」的詮釋原則(Ⅱ)——從般若智論佛典語言的功能性 77 第一節.《大品般若經》的要旨——不壞假名而說諸法實相 77 第二節. 龍樹中觀學派的遮詮 89 第三節. 從傅偉勳的功能說論教相為觀行指南 84 第四節. 信仰是終極關懷的態度——論狄立希的「新教原則」 89 第五節. 「語言是存有的開顯」與「語言是存有的符應」二種語言觀的分辨 95 一. 語言是存有的符應 96 (一)簡介 96 1. 柏拉圖式的邏各斯中心論 96 2. 結構主義式的邏各斯中心論——語言是表達的工具 97 (二)批判 98 二. 「佛典語言的功能性意義」的「指—月」關係100 第六節. 功能性的四門 101 第伍章. 建構「以觀詮教」的原則(Ⅲ)——從教相判釋論佛典語言的對機實踐性 104 第一節. 教義差異之0所以與教相判釋之必要 104 一. 教義差異之所以 104 二. 教相判釋之必要 104 第二節. 古今判教系統概述 105 一. 經典本身所透露的判教訊息 105 二. 印度論師的教相判釋 109 三. 中國學者的教相判釋 111 第三節. 教相判釋的檢討 133 一. 判教對象的反省 133 二. 判教設準的反省 139 (一)判教設準與判教的關係 139 (二)唯識宗. 華嚴宗. 天台宗的判教設準及其判教 141 1. 唯識宗的判教設準及其判教——以窺基三教八宗為代表 141 2. 華嚴宗的判教設準及其判教——以法藏五教為代表146 3. 天台宗的判教設準及其判教——以智顗四化法為代表 150 (1)《法華經》的圓教規模 150 (2)智顗對圓教的設準 151 (3)簡別本體論 156 (4)化法四教 158 第四節. 釋迦說法的對機實踐性——四化法 163 第陸章. 以觀詮教的具體化與舉例操作 166 第一節. 以觀詮教的具體化 166 一. 六十四入道之門 166 二. 以觀詮教的特色 172 第二節. 舉例操作:關於《大乘起信論》本體論爭議的評議 175 一. 譯本 175 二.《起信論》的思想爭議 175 三. 以觀詮教的詮釋操作 185 第柒章. 結論 192 第一節. 以觀詮教的詮釋學定位 192 第二節. 以觀詮教對佛教詮釋的價值 194 第三節. 當代佛教詮釋學的展望 196 參考文獻 199 |
點閱次數 | 706 |
建檔日期 | 200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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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 2023.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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