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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徐正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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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題名 |
第四屆弘一大師德學會議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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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 2001.09.17 |
出版者 | 弘一大師學會=弘一大師紀念學會 |
出版地 | 臺北市, 臺灣 [Taipei shih, Taiwan] |
資料類型 | 會議論文=Proceeding Article |
使用語言 | 中文=Chinese |
附註項 | 1.現職:浙江「文化交流」雜誌社編審 2.論文集目次見http://www.hongyi.org.tw/05,4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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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 弘一大師=李叔同; 傳記=Biography; |
摘要 | 李叔同早年曾一度寄情聲色,與妓女、坤伶、歌郎等,都有過交往,並以詩詞酬和。對其這段經歷,目前存在兩種不無片面的認識和做法: 一、唯恐因此損害大師的聖潔形象,竭力迴避,諱莫如深; 一、為嘩眾取寵,對此不惜加油添醋,肆意舖衍。 本文有感於此,試對李叔同早年的寄情聲色生活,進行一些剖析。
全文分為四個部份: 第一部份 著重分析李叔同早年寄情聲色的主客觀原因。 本文認為,因李叔同當時寓居於上海,這樣一個燈紅酒綠的十里洋場;又受到中國傳統文化的負面影響,並對西方文明作了片面理解,從而對聲色生活,在認識上步入兩大誤區;更因他目觀國事日非,自己無能為力,心中極苦,無處發洩。於是便「寄託於風情瀟灑間,以詩酒自娛」。儘管如此,他在主觀動同上不無偏頗處,但畢竟說明其行為的出發點,帶有濃郁的文化色彩,和一定的愛國情懷,這與趣味低俗的浪蕩公子,或狎邪文人的動機,不可同日而語。
第二部份 著重探討李叔同寄情聲色的過程表現。 這是本文的重點部份,又分為三個部份展開闡釋: (一)李叔同在寄情聲色中,始終沒有淡忘祖國前途和人民命運,他雖處身於溫柔旖旎的氛圍中,但無法擺脫因憂國憂民,而引發的憤怒焦慮和悲哀。 (二)李叔同混跡北里,所追求是不是「色」,而是「藝」。他較欣賞的樂籍中人,都在藝術上擁有較高的修養和水平,各自在詩詞、戲曲領域取得一定成就。...他「醉翁之意不在酒」,「志在」尋覓藝術的「知音」而已。 (三)李叔同走馬章台時,曾寫過不少詩詞。這些詩篇大都抒發個人憂國憂民的情懷,...是「借他人酒杯,澆自己塊壘」,憑借「棄婦」的形象,宣洩他當時在仕途上極不得志的,一種強烈的失落感。借「棄婦」形象,傾訴自身的不幸,這是中外詩歌史上,屢見不鮮的文學現象,因此不能與一般舊文人詠妓的艷詩等量齊觀。
第三部份 著重論述李叔同對寄情聲色的事後反思。 他早在1904年就對自己當年拈柳平康的這段經歷,有過強烈的懺悔情緒,「悔煞歡場色相因」。但真正全面清算他早年聲色生活的,還是在他出家後。大師在出家後不久,就對當年所寫詩詞,認為「多涉綺語,格調亦卑,無足觀也」,作了徹底的否定。尤其是他後來竭力證明《香奩集》非韓偓所作:「偓乃剛正之人,豈是作《香奩集》詩者?」更說明他把欣賞、眷戀深閨綺閣的旖旎風情,視為關係一個人的人格高低、品質美醜的劣跡。他出家後,甚至連書寫「女部」的字,都感到「不合宜」,因而「不願執筆」。大師此時對聲色生活的否定,固然帶有佛教的宣揚的禁慾主義成份,但主要出於對自我道德完善的努力追求。在這點上,他與那些不但不追悔,反而眷戀不已,自己早年艷情生活的風流文人,也劃清了界線。
第四部份 歸結全文 指出對李叔同的早年聲色生活,不能以庸俗的視角進行觀照。這段經歷不但無損於李叔同形象,反而以一種曲折和特殊的形式,更顯示其思想光輝。故對此不能、也不必迴避;當然也反對誇大其詞,有意渲染。兩者都有違實事求是原則,都是對歷史不嚴肅的態度,都不利於對李叔同生平和思想的全面、準確和深刻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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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次數 | 156 |
建檔日期 | 200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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