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香光莊嚴雜誌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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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社會踏查-- 業力的佛教 : 業的主要學說(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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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史拜羅, 麥爾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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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光書鄉編譯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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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題名 |
香光莊嚴=Glorious Buddhism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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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期 | n.65 |
出版日期 | 2001.03.20 |
頁次 | 106 - 114 |
出版者 | 香光莊嚴雜誌社 |
出版者網址 |
http://www.gayamagazin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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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 | 嘉義縣, 臺灣 [Chia-i hsien, Taiwan] |
資料類型 | 期刊論文=Journal Article |
使用語言 | 中文=Chinese |
附註項 | 來自法的力量—森林回憶錄(下);社會:佛教社會踏查 |
關鍵詞 | 香光=Glorious |
摘要 | 正統佛教認為「業」是指為造作者帶來道德果報的任何行為, 緬甸人認為「業」是導致果報的形而上的力量, 兩者皆同意我們的命運為功德與非福德行為的果報。 |
目次 | 業的哲理 106 [命運由自己的業所決定] [善惡業分別代表我們的功德與非福德的總和] [每類行為會產生各自的果報] [業代表累積的功德與非福德代數總合的淨值] |
ISSN | 10275126 (P) |
點閱次數 | 642 |
建檔日期 | 2013.03.13 |
更新日期 | 2017.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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