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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廖又生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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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題名 |
佛教圖書館館刊=Information Management for Buddhist Libra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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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期 | n.62 |
出版日期 | 2017.06 |
頁次 | 82 - 89 |
出版者 | 財團法人伽耶山基金會 |
出版者網址 |
https://gayafund.gaya.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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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 | 臺北市, 臺灣 [Taipei shih, Taiwan] |
資料類型 | 期刊論文=Journal Article |
使用語言 | 中文=Chinese |
關鍵詞 | 讀者服務; 個別性利用規則; 法治; 福利國家; 基礎關係 |
摘要 | 標準作業程序常見館員津津樂道,但圖書館如為顯現其價值,各館欲完整而周到要維持經營秩序與保障讀者的資訊權,以積極方式訂定及修正讀者利用規則,可說是圖書館的主要使命。據此,本文鑑於各國國情有別,僅以我國圖書館法為基礎,藉資討論圖書館行政裡,有關人的法治問題。 |
目次 | 一、前言 82 (一)圖書館讀者服務規則訂定應以高度立法認定其範圍 82 (二)圖書館讀者服務規則係基於使用者權利義務均衡原則作標竿 82 (三)圖書館應依法律與一班法律原則訂定對外服務相關規定 83 二、利用規則之界說 83 (一)利用規則係職權命令 83 (二)利用規則係行政規則 83 (三)利用規則係法規命令 84 三、利用規則訂定之依據 84 (一)共通性利用規則 84 (二)個別性利用規則 84 四、利用規則實務上之容許 85 (一)肯定說 85 1.給付行政領域上有生存空間 85 2.就有組織法即有行為法之行政慣例而言,其仍有存在之必要 85 (二)否定說 85 五、利用規則之監督機制 86 (一)國家圖書館、公共圖書館受正當法律手續的拘束密度較高 86 (二)大專院校圖書館、中小學圖書館基於學術自治其拘束密度屬其次 86 (三)專門圖書館開放程度最小受依行政原則拘束密度最低 86 六、結論與建議 87 |
ISSN | 10267263 (P) |
點閱次數 | 481 |
建檔日期 | 2018.09.14 |
更新日期 | 2022.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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